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目录
第一章
范围
6
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第三章
术语
8
第四章
抹灰工程
13
第一节
一般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3
第二节
室外水泥砂浆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28
第三节
水刷石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3
第四节
外墙斩假石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58
第五节
干粘石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72
第六节
假面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86
第七节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96
第五章
吊顶工程
105
第一节
轻钢骨架活动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标准
105
第二节
轻钢骨架固定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标准
118
第三节
轻钢骨架金属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标准
134
第六章
轻质隔墙工程
147
第一节
木龙骨板材隔墙施工工艺标准
147
第二节
玻璃隔断墙施工工艺标准
158
第三节
轻钢龙骨隔断墙施工工艺标准
168
第四节
金属、玻璃、复合板隔断墙施工工艺标准
183
第七章
饰面板(砖)工程
202
第一节
室外贴面砖施工工艺标准
202
第二节
室内贴面砖施工工艺标准
218
第三节
墙面贴陶瓷锦砖施工工艺标准
231
第四节
大理石、磨光花岗岩饰面施工工艺标准
243
第五节
墙面干挂石材施工工艺标准
260
第八章
涂饰工程
277
第一节
木饰面施涂混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
277
第二节
木饰表面施涂清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
286
第三节
木饰表面施涂混色瓷漆磨退施工工艺标准
294
第四节
金属面施涂混色油漆涂料施工工艺标准
302
第五节
木饰表面施涂丙烯酸清漆磨退施工工艺标准
310
第六节
混凝土及抹灰表面施涂油漆涂料施工工艺标准
318
第七节
一般刷(喷)浆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27
第八节
木地板施涂清漆打蜡施工工艺标准
340
第九节
美术涂饰施工工艺标准
352
第九章
裱糊与软包工程
367
第一节
裱糊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67
第二节
木作软包墙面施工工艺标准
385
第十章
门窗工程
393
第一节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393
第二节
钢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07
第三节
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14
第四节
塑料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21
第五节
全玻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31
第六节
卷帘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38
第七节
自动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42
第八节
防火、防盗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49
第九节
门窗玻璃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53
第十一章
细部工程
467
第一节
橱柜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67
第二节
窗帘盒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74
第三节
窗台板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81
第四节
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85
第五节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90
第六节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495
第七节
花饰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503
第十二章
建筑地面工程
509
第一节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
509
第二节
基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517
第三节
灰土垫层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522
第四节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527
第五节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533
第六节
三合土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538
第七节
炉渣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543
第八节
水泥混凝土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549
第九节
找平层施工工艺标准
555
第十节
隔离层施工工艺标准
561
第十一节
填充层施工工艺标准
567
第十二节
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573
第十三节
水泥砂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581
第十四节
水磨石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588
第十五节
水泥钢(铁)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597
第十六节
防油渗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04
第十七节
不发火(防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12
第十八节
砖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16
第十九节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23
第二十节
预制板块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29
第二十一节
塑料(塑胶)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35
第二十二节
活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42
第二十三节
地毯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48
第二十四节
实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54
第二十五节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60
第二十六节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66
第二十七节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72
第十三章
幕墙工程
678
第一节
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678
第二节
金属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750
第三节
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806
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4—97《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统—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8945—88《聚氯乙烯壁纸》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823—86《建筑门窗术语》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846—88《胶合板、普通胶合板检验规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845—88《胶合板、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技术条件》
(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16)《壁纸胶粘剂》JC/T548—94
(17)《建筑室内腻子》JG/T3049
(1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Q102—96)
(19)《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
(20)《建筑幕墙》(JG3035)
(2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应用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陈建东主编)
(22)《建筑幕墙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赵西安编著)
(23)《幕墙工程施工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
(24)《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48)
(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CJ33-86)
(2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术语
(1)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7)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8)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1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3)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
(14)建筑地面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15)面层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16)结合层
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17)填充层
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18)隔离层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到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19)找平层
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垫层
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1)基土
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2)缩缝
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23)伸缝
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24)纵向缩缝
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25)横向缩缝
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26)建筑幕墙
由金属构架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于主体结构有微小位移的建筑外维护结构。
(27)玻璃幕墙
面板为玻璃的建筑幕墙。
(28)明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29)半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30)隐框玻璃幕墙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面板外表面的有框玻璃幕墙。
(31)全玻幕墙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构成的玻璃幕墙。
(32)点支承玻璃幕墙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33)玻璃面板
玻璃幕墙中直接承受外部作用并将其传递给支承结构的玻璃板材。
(34)支承装置
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或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装置。它由连接件和爪件组成。
(35)支承结构
连接支承装置与主体结构和结构体系。
(36)组合幕墙
由玻璃、金属、石材等不同面板组成的建筑幕墙。
(37)斜建筑幕墙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小于90°角的建筑幕墙。
(38)单元式建筑幕墙
将面板、横梁、立柱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有框幕墙。
(39)小单元建筑幕墙
由金属副框、各种单块板材,采用金属挂钩与立柱、横梁连接的可拆装的建筑幕墙。
(40)硅酮结构密封胶
玻璃幕墙中用于玻璃与金属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玻璃板与玻璃肋之间结构用的硅酮粘结材料,简称硅酮结构胶。
(41)硅酮建筑密封胶
幕墙嵌缝用的硅酮密封材料,又称耐侯胶。
(42)双面胶带
控制结构胶的设计位置和截面尺寸用的双面涂胶的聚胺基甲酸乙脂和聚乙烯低发泡材料。
(43)双金属腐蚀
由不同的金属接或其他电子导体作为电极而形成的电偶腐蚀。
(44)相容性
粘结密封材料之间或与其他材料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45)金属幕墙
面板为金属的建筑幕墙。
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1.1基本规定
4.1.1.1基本规定
(1)内墙抹石灰砂浆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材料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工序交接”检验。
(4)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质量要求
(1)普通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线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光滑、颜色均匀,无抹痕、线角及灰线平直方正、分格线清晰美观。
4.1.2施工准备
4.1.2.1技术准备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完成。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完成。
(3)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已完成。
4.1.2.2材料要求
(1)水泥
宜采用普通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及复合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采用32.5组级以上颜色一致、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水泥进厂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2)砂
宜采用平均粒径0.35~0.5mm的中砂,在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过筛,筛好后保持洁净。
(3)磨细石灰粉
其细度过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浸泡方法:提前备好大容器,均匀地往容器中撒一层生石灰粉,浇一层水,然后再撒一层,再浇一层水,依次进行,当达到容器的2/3时,将容器内放满水,使之熟化。
(4)石灰膏
石灰膏与水调和后具备凝固时间快,并在空气中硬化,硬化时体积不收缩的特性。
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时,用筛网过滤,贮存在沉淀池中,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常温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时不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要加以保护,防止其干燥、冻结和污染。
(5)纸筋
采用白纸筋或草纸筋施工时,使用前要用水浸透(时间不少于三周),并将其捣烂成糊状,并要求洁净、细腻。用于罩面时宜用机械碾磨细腻,也可制成纸浆。要求稻草、麦秆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0mm,稻草、麦秆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6)麻刀
必须柔韧干燥,不含杂质,行缝长度一般为10~30mm,用前4~5d敲打松散并用石灰膏调好,也可采用合成纤维。
4.1.2.3主要机具
麻刀机、砂浆搅拌机、纸筋灰拌合机、窄手推车、铁锹、筛子、水桶(大小)、灰槽、灰勺、刮杠(大2.5m,中1.5m)、靠尺板(2m)、线坠、钢卷尺(标、验*)方尺(标、验*)托灰板、铁抹子、木抹子、塑料抹子、八字靠尺、方口尺(标、验*)、阴阳角抹子、长舌铁抹子、金属水平尺(标、验*)、捋角器、软水管、长毛刷、鸡腿刷、钢丝刷、钳子、钉子、托线板等。
*标:指检验合格后进行的标识。验:指量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4.1.2.4作业条件
(1)主体结构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理、设计单位)检验合格。
(2)抹灰前应检查门窗框安装位置是否正确,需埋设的接线盒、电箱、管线、管道、管道套管是否固定牢固。连接处缝隙应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实,若缝隙较大时,应在砂浆中掺少量麻刀嵌塞,将其填塞密实,并用塑料帖膜或铁皮将门窗框加以保护。
(3)将混凝土过梁、梁垫、圈梁、混凝土柱、梁等表面凸出部分剔平,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并刷胶粘性素水泥浆或界面剂。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堵严,外露钢筋头、铅丝头及木头等要剔除,窗台砖补齐,墙与楼板、梁底等交接处应用斜砖砌严补齐。
(4)配电箱(柜)、消火栓(柜)以及卧在墙内的箱(柜)等背面露明部分应加钉钢丝网固定好,涂刷一层胶粘性素水泥浆或界面剂,钢丝网与最小边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0cm。窗帘盒、通风篦子、吊柜、吊扇等埋件、螺栓位置,标高应准确牢固,且防腐、防锈工作完成。
(5)对抹灰基层表面的油渍、灰尘、污垢等应清除干净,对抹灰墙面结构应提前浇水均匀湿透。
(6)抹灰前屋面防水及上一层地面最好已完成,如没完成防水及上一层地面需进行抹灰时,必须有防水措施。
(7)抹灰前应熟悉图纸、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制定方案,做好样板间,经检验达到要求标准后方可正式施工。
(8)抹灰前应先搭好脚手架或准备好高马凳,架子应离开墙面20~25cm,便于操作。
4.1.3材料和质量要点
4.1.3.1材料关键要求
(1)水泥
使用前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要求颗粒坚硬,不含有机有害物质,含泥量不大于3%。
(3)石灰膏:使用时不得含有未熟化颗粒及其他杂质,质地洁白、细腻。
(4)纸筋:要求品质洁净,细腻。
(5)麻刀:要求纤维柔韧干燥,不含杂质。
(6)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4.1.3.2技术关键要求
(1)冬期施工现场温度最低不低于5℃。
(2)抹灰前基层处理,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详图4.1.3.2。
图4.13.2钢丝网铺钉示意图
4.1.3.3质量关键要求
(1)抹灰工程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和脱落,施工过程应注意:
(2)抹灰基体表面应彻底干净,对于表面光滑的基体应进行毛化处理。
抹灰前应将基体充分浇水均匀润透,防止基体浇水不透造成抹灰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造成质量问题。
(3)严格各层抹灰厚度,防止一次抹灰过厚,造成干缩率增大,造成空鼓、开裂等质量问题。
(4)抹灰砂浆中使用材料应充分水化,防止影响粘结力。
4.1.4施工工艺
4.1.4.1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浇水湿润→吊垂直、套方、找规矩、抹灰饼→抹水泥→踢脚或墙裙→做护角抹水泥窗台→墙面充筋→抹底灰→修补预留孔洞、电箱槽、盒等→抹罩面灰
4.1.4.2操作工艺
(1)基层清理
1)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残留灰浆、舌头灰、尘土等。
2)混凝土基体:表面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或界面处理剂)
3)加气混凝土基体:应在湿润后边涂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2)浇水湿润
一般在抹灰前一天,用软管或胶皮管或喷壶顺墙自上而下浇水湿润,每天宜浇两次。
(3)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抹灰质量,根据基层表面平整垂直情况,用一面墙基准,吊垂直、套方、找规矩,确定抹灰厚度,抹灰厚度不应小于7mm。当墙面凹度较大时应分层衬平。每层厚度不大于7~9mm。操作时应先抹上灰饼,再抹下灰饼。抹灰饼时应根据室内抹灰要求,确定灰饼的正确位置,再用靠尺板找好垂直与平整。灰饼宜用1:3水泥砂浆抹成5cm见方形状。
房间面积较大时应先在地上弹出十字中心线,然后按基面平整度弹出墙角线,随后在距墙阴角100mm处吊垂线并弹出铅垂线,再按地上弹出的墙角线往墙上引弹出阴角两面墙上的墙面抹灰层厚度控制线,以此做灰饼,然后根据灰饼充筋。
(4)抹水泥踢脚(或墙裙)
根据已抹好的灰饼充筋(此筋可以冲的宽一些,8~10cm为宜,因此筋即为抹踢脚或墙裙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墙面抹灰的依据),底层抹1:3水泥砂浆,抹好后用大杠刮平,木抹搓毛,常温第二天用1:2.5水泥砂浆抹面层并压光,抹踢脚或墙裙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凸出墙面5~7mm为宜。凡凸出抹灰墙面的踢脚或墙裙上口必须保证光洁顺直,踢脚或墙面抹好将靠尺贴在大面与上口平,然后用小抹子将上口抹平压光,凸出墙面的棱角要做成钝角,不得出现毛茬和飞棱。
(5)做护角
墙、柱间的阳角应在墙、柱面抹灰前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自地面以上2m。
其做法详见图4.1.4.2,然后将墙、柱的阳角处浇水湿润。第一步在阳角正面立上八字靠尺,
靠尺突出阳角侧面,突出厚度与成活抹灰面平。然后在阳角侧面,依靠尺边抹水泥砂浆,并用铁抹子将其抹平,按护角宽度(不小于5cm)将多余的水泥砂浆铲除。第二步待水泥砂浆稍干后,将八字靠尺移至到抹好的护角面上(八字坡向外)。在阳角的正面,依靠尺边抹水泥砂浆,并用铁抹子将其抹平,按护角宽度将多余的水泥砂浆铲除。抹完后去掉八字靠尺,用素水泥浆涂刷护角尖角处,并用捋角器自上而下捋一遍,使形成钝角。
第一步
图4.1.4.2水泥护角做法示意图
(6)抹水泥窗台
先将窗台基层清理干净,松动的砖要重新补砌好。砖缝划深,用水润透,然后用1:2:3豆石混凝土铺实,厚度宜大于2.6cm,次日刷胶粘性素水泥一遍,随后抹1:2.5水泥砂浆面层,待表面达到初凝后,浇水养护2~3d,窗台板下口抹灰要平直,没有毛刺。
(7)墙面充筋
当灰饼砂浆达到七八成干时,即可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充筋,充筋根数应根据房间的重视高度确定,一般标筋宽度为5cm。两筋间距不大于1.5m。当墙面高度小于3.5m时宜做立筋。大于3.5m时宜做横筋,做横向冲筋时做灰饼的间距不宜大于2m。
(8)抹底灰
一般情况下充筋完成2h左右可开始抹底灰为宜,抹前应先抹一层薄灰,要求将基体抹严,抹时用力压实使砂浆挤入细小缝隙内,接着分层装档、抹与充筋平,用木杠刮找平整,用木抹子搓毛。然后全面检查底子灰是否平整,阴阳角是否方、整洁,管道后与阴角交接处、墙顶板交接处是否光滑平整、顺直,并用托线板检查墙面垂直与平整情况。散热器后面的墙面抹灰,应在散热器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槎应平顺,地面踢脚板或墙裙,管道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做活完底清。
(9)修抹预留孔洞、配电箱、槽、盒
当底灰抹平后,要随即由专人反预留孔洞、配电箱、槽、盒周边5cm宽的石灰砂刮掉,并清除干净,用大毛刷沾水沿周边压抹平整、光滑。
(10)抹罩面灰
应在底灰六七成干时开始抹罩面灰(抹时如底灰过干应浇水湿润)罩面灰两遍成活,厚度约2mm,操作时最好两人同时配合进行,一人先刮一遍薄灰,另一人随即抹平。依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然后赶实压光,压时要掌握火候,既不要出现水纹,也不可压活,压好后随即用毛刷蘸水将罩面灰污染处清理干净。施工时整面墙不宜甩破活,如遇有预留施工洞时,
可甩下整面墙待抹为宜。
4.1.5质量标准
4.1.5.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查要求:抹灰前基层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北纬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材料复难要由监理或相关单位负责见证取样,并签字认可。配制砂浆时应使用相应的量器,不得估配或采用经验配制。对配制使用的量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进行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要求:操作时严格按规范和工艺标准操作。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1.5.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要求:抹灰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检验要求:组织专人负责孔洞、槽、盒周围、管道背后抹灰工作、抹完后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并填写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
(3)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一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要求:施工时要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5.2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mm)表4.1.5.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
高级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4.1.6成品保护
(1)抹灰前必须将门、窗口与墙间的缝隙按工艺要求将其嵌塞密实,对木制门、窗口应采用铁皮、木板或木架进行保护,对塑钢或金属门、窗口应采用贴膜保护。
(2)抹灰完成后应对墙面及门、窗口加以清洁保护,门、窗口原有保护层如有损坏的应及时修补确保完整直至竣工交验。
(3)在施工过程中,搬运材料、机具以及使用小手推车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碰、撞、磕划墙面、门、窗口等。后期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蹬踩门、窗口、窗台,以防损坏棱角。
(4)抹灰时墙上的预埋件、线槽、盒、通风篦子、预留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时灰浆漏入或堵塞。
(5)拆除脚手架、跳板、高马凳时要加倍小心,轻拿轻放,集中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口、墙面或棱角等。
(6)当抹灰层未充分凝结硬化前,防止快干、水肿、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伤和有足够的强度。
(7)施工时不得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对休息平台、地面和楼梯踏步要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搬运材料或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4.1.7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不得使用单板、浮板、探头板,高凳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采用井子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材料时,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安全防护必须齐全、牢固,加装停靠装置,卸料车必须加挡车装置,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4)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承重的物器上。
(5)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不适灾高空作业的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6)施工作业人员要熟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女同志操作机械时不得外露长发,
学员不得独立操作。
(8)搅拌机系统的运行开车前应检查各系统是否良好。下班后应切断申源,申源箱应上锁。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得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清理搅拌斗下的砂石,必须待送料斗提升并固定稳妥后方可进行。清扫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849页(2024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