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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经营投标方案(310页)(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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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经营投标方案 目录 第一章 现行的全套餐厅管理制度 5 第一节 日常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内部管理制度 5 第二条 采购管理制度 38 第三条 水电管理制度 39 第四条 仓储管理制度 42 第五条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45 第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6 第七条 员工服务规范管理制度 49 第八条 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等事故处理方案 51 第九条 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82 第十条 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 96 第二节 餐厅管理制度 97 第一条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97 第二条 食品“五四”管理制度 99 第三条 后堂制度 99 第四条 环境制度 101 第五条 食品初加工卫生制度 101 第六条 配菜卫生制度 102 第七条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04 第八条 熟食冷盘配置制度 105 第九条 面点制作卫生制度 107 第十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08 第十一条 个人卫生制度 109 第十二条 食品留样尝试制度 111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质检管理制度 112 第十四条 餐厅食堂消毒管理制度 113 第十五条 垃圾回收与清运制度 117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18 第二章 服务方案 118 第一节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118 第一条 菜品加工技术保证 118 第二条 加强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120 第三条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136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38 第二节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144 第一条 文明服务承诺 144 第二条 服务态度 146 第三条 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 149 第四条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170 第三节 厨房环境设备管理方案 171 第一条 环境卫生与保洁 171 第二条 餐具设备卫生与保洁 188 第三条 设备管理制度 189 第四节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204 第一条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 204 第二条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205 第五节 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206 第一条 岗位职责 206 第二条 管理方案 212 第三条 投诉处理方案 215 第四条 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217 第六节 人员配置方案 223 第一条 人员组织架构 223 第二条 岗位配置 224 第三条 岗位职责 226 第七节 应急处理方案(如停水、停电、恶劣天气、食物中毒等情况) 232 第一条 停水应急处理 232 第二条 停电应急处理 233 第三条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 235 第八节 应急预案 241 第一条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41 第二条 断水断电应急预案 245 第三条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5 第四条 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9 第五条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60 第六条 食堂员工受伤应急预案 261 第七条 食材短缺应急预案 261 第八条 就餐人员临时增加或减少时应急预案 262 第九条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方案 265 第十条 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70 第九节 食品卫生制度 272 第一条 食品卫生制度 272 第二条 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286 第十节 环境卫生制度 288 第一条 环境卫生制度 288 第二条 垃圾处理 304 第十一节 “三防”设备布局 306 第十二节 投诉处理制度 307 现行的全套餐厅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 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员工: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员工。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员工(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二、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员工,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员工,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员工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雇用的员工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相关部门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三、保证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员工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四、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员工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五、差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员工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贵公司或医务室或指定的贵公司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贵公司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贵公司或劳保指定贵公司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员工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贵公司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六、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 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七、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 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使全体职工都能参与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二、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各级管理人员。 三、领导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的工作。 四、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职工发扬民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单位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五、健全民主管理档案,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六、对换届当选的职工代表,必须就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民主管理权责进行专门培训。在召开职代会前,结合本次职代会议题,工会都要组织职工代表就有关知识进行专门培训。 七、职代会召开前两周下发本次职代会的议题和征集提案通知。职代会召开前将提案汇集、分类、立案,在职代会上作出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报告,会后评选出优秀提案并存档。 八、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民主评议干部活动,一般在职代会期间进行,采取无记名方式,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后汇总整理,然后将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九、固定每周必须确定一天为民主管理工作接待日,由单位领导或工会主席负责接待职工来访,对职工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当时有记录,过后有反馈。尽力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到实处,若与现实情况有差距,落实不到的问题,要向职工做出合理解释。 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几次民主对话会。工会要为职工搭建一个双方平等对话、交流沟通的平台。对活沟通的范围可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单位的发展方向、规章制度、、工时、劳保、福利等。 十一、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对话、诚心协商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完毕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然后报上级工会备案。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都要信守合同,依法履行。 十二、在职代会上向职工报告职工培训方案、单位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办法、福利等工作规章制度一定向职工公开。日常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公开。对于职工特别提出的某个问题,都要进行公开,直到职工满意。 三、信息反馈制度 一、计划财务部价格指导小组在对菜品进行精确地成本核算后,将确定的价格上报贵单位监控部门审核后,将每日每餐菜价清晰明确的公布给用餐人员。 二、营运研发部每周将菜品供应计划上报给贵单位监管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供应计划。 三、食堂每周要向用餐人员公开原材料价格和成品价格核算办法,接受用餐人员监督,保持价格透明。及时并合理的处理用餐人员的意见。 四、在菜品售卖过程中,要明码标价,一菜一价,接受用餐人员监督。 五、搜集用餐人员就价格和份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经理报告。 六、计划财务部要组织价格指导小组召开评价会议,及时判定价格合理性,并采取调整措施。 七、接到即时投诉后,作业组组长即时处理: (一)、如处理权限属作业组组长,作业组组长要即时解决。如不能即时解决,要给予满意答复,并将意见记录在《意见登记表》上; (二)、如处理权限属营运研发部经理,作业组组长要即时报告经理,由经理予以解决。如不能即时解决,经理要给予满意答复,并将意见记录在《意见登记表》上。 八、不能即时解决的即时投诉,由作业组组长或经理事后制定改进措施,并按期落实。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填写在《意见改进表》上。 九、《意见改进表》由责作业组组长或经理,按期反馈给相应用餐人员。入一件比较集中,则可将《意见改进表》在食堂公告栏公布。 十、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每周走访贵单位一次,了解用餐人员对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需求和意见,并在《意见登记表》上记录。 十一、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将《意见登记表》中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将比较集中的意见和营运研发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由相关作业组按期整改。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填写在《意见改进表》上。 十二、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将《意见改进表》反馈给被保障单位领导。 十三、营运研发部采购监督员每日将物资采购验收情况向公司采购部门作书面汇报。 十四、营运研发部采购监督员每周定期将物资供应商产品供应质量及供应数量等情况向公司行政管理部作书面汇报。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6、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市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提炼形成,使各管理项目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1.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1、文件(包括印制品和音像制品等)材料的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不能有各部门保管,应直接交存档案室。 1.2、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原件、正本,符合文件格式; 2)、归档的文件必须签字、审批手续完备,自己清楚,图面整洁;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装订整齐、并经适当的整理; 4)、是传真件的应复印后以复印件归档;1.3、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2)、日常采购需要归档的于事后一周内归档; 3)、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当年上半年内,要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由档案部门归档。 1.4、归档份数: 1)、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2)、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1.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1)、重份和无参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2)、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文件、供参阅的文件材料; 3)、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4)、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定稿除外)、影印文件的多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2.档案资料的保管 2.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物业服务部档案室保管,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库;实行原始档案和电脑数据库存档双轨制。 2.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档案管理员应编制统一的档案分类说明书及档案总目录,并按内容、部门、年度、保存期限及保密程度的分类顺序进行组卷、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制目录、分柜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查看。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的分类原则是组团按柜、每栋按位、每单元按盒、每户按册建挡。 2.3、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性(质量上的完整和数量上的完整)、安全性(物质的安全和法律的安全)。 2.4、定期每半年进行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经常进行虫害消杀; 2.5、为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善,档案室应随时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并加装防盗门和防盗网。同时配备合适的文件柜、文件盒以及消防器材等,确保储存地点符合防火、防虫、防鼠、防潮等要求并定期巡查。 3.档案资料借阅和复制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保守公司档案秘密。物业服务部所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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