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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测绘项目投标方案(286页)(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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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测绘项目投标方案 目录 第一章 服务方案 7 第一节 项目概况 7 第一条 项目概况 7 第二条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7 第二节 服务要求 9 第一条 主要要求 9 第二条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10 第三条 房屋权属状况调查 11 第四条 界址调查 12 第五条 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14 第六条 绘制草图 14 第七条 不动产测量 14 第三节 自然地理概况及已有资料情况 17 第一条 自然地理概况 17 第二条 已有资料情况 18 第三条 已有资料分析 19 第四节 作业依据文件 20 第一条 法律法规 20 第二条 技术规范 21 第五节 技术要求 22 第一条 数学基础 22 第二条 精度要求 22 第六节 技术方案路线 24 第一条 准备工作 25 第二条 资料收集 25 第三条 外业测绘 25 第四条 权属调查 26 第五条 数据建库 27 第六条 公示签字 28 第七条 项目验收 28 第二章 项目流程和设计 29 第一节 总体流程 29 第一条 资料收集准备(地籍内业) 30 第二条 地形图修测(外业组) 30 第三条 实地调查核实(外业组) 32 第四条 面积计算及宗地图生成(地籍内业) 34 第二节 资料收集 35 第一条 基础测绘资料 35 第二条 不动产权属资料 36 第三条 现有资料收集分析 36 第四条 房屋平面位置分布图 36 第五条 数据的完整性 40 第三节 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法 41 第一条 像控点测量 41 第二条 像控点的采集 44 第三条 像控点的刺点与整饰 45 第四节 航空摄影 46 第一条 航空摄影航摄基本要求 46 第二条 航线规划设计 48 第三条 起飞前检查 49 第四条 航飞任务执行 50 第五条 内业图形处理、编辑 51 第五节 软件平台的应用 76 第一条 基于移动平板内外业一体化的权籍调查 76 第二条 外业数据采集 78 第三条 测绘工作流程 88 第四条 内外业衔接管理等实施方案 102 第五条 权属调查 104 第六条 不动产测量 112 第七条 测绘成果编绘与管理 144 第八条 检查验收方案 174 第九条 测绘数据成果汇交 176 第十条 不动产图件编制 177 第十一条 数据库建设 181 第十二条 数据整理与入库 184 第十三条 成果整理与归档 193 第十四条 保密方案 195 第三章 组织保障 199 第一节 项目管理机构 199 第一条 项目总负责人职责 199 第二条 测量组长职责 200 第三条 测量人员安全职责 200 第四条 测绘仪器操作员职责 201 第四章 质量保证措施 202 第一节 质量控制措施 202 第一条 质量目标 202 第二条 质量保证体系 203 第三条 质量控制措施 203 第四条 严格执行设计审批流程 204 第五条 实施人力资源投入控制 204 第六条 广泛开展技术、安全保密培训 205 第七条 加强质量检查力度 205 第二节 质量管控措施 206 第一条 质量管理制度 206 第二条 质量管理发展规划 212 第三条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216 第四条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217 第五条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219 第六条 质量管理制度 239 第七条 质量记录制度 240 第八条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242 第三节 质量检查与验收 257 第一条 质量检查组织方式与检查比例 257 第二条 主要检查内容 258 第四节 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260 第一条 测图比例尺大 260 第二条 测绘内容上与地形测量的差别 260 第三条 测绘成果产品的差别 261 第四条 修测、补测、变更测量及时 261 第五条 与地籍测量密不可分 261 第六条 测绘常见问题的归纳总结分析 262 第七条 控制测绘质量的措施 265 第八条 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优势 267 第五章 服务能力 268 第一节 专业技术团队 268 第一条 质检机构的建立 268 第二条 具体职责划分 269 第三条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269 第二节 专业测绘设备配备 271 第三节 数据安全管理措施 273 第一条 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273 第二条 测绘成果责任制度 278 第四节 保密承诺 285 服务方案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XX市某单位 (2)规模:1.地籍测绘;2.房屋测绘;3.权属测绘;4.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XX 标段名称:土地房屋测绘项目 服务期:1年(具体期限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1.地籍测绘;2.房屋测绘;3.权属测绘;4.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测绘清单 序 号 测绘项目 工作量 服务要求 1 地 籍 测 绘 1 1 个 坐 落土地及 含141栋 房屋 617577.88 平方米 提供成果文件,权属界线 图、界址点坐标、测绘报 告、土地及其附着建筑物 面积量算、边长,房产现 状平面位置图并标注面 积、栋号等基本信息 2 房 产 测 绘 133栋房 屋 47380平 方米 提供成果文件:建筑物面 积量算、房产现状平面位 置图并标注面积、栋号等 基本信息,测绘报告 3 地 籍 测 绘 2 拟收储坐 落土地及 其所含房 屋 1525500 平方米 提供成果文件,权属界线 图、界址点坐标、测绘报 告、土地及其附着建筑物 面积量算、边长,房产现 状平面位置图并标注面 积、栋号等基本信息 4 权属测绘 1 宗 提供成果文件:勘测定界 图,权属测绘,宗地图, 面积量算,地籍要素数据 采集编辑,地籍调查表, 四至盖章等确权办证所需 要资料,并协助办理证书 服务要求 主要要求 (1)采用高分辨率正射影像资料,以自然村庄为单位,比例尺一般以1:500-1:1000为宜,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划分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 (2)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XX市某单位不动产权籍调查规定内容,如土地及房屋权属状况(权属来源、权利人等)、界址调查、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房屋用途等。 (3)测绘事项以地籍测绘、房屋测绘和权属测绘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面积量算等。结合实际需要,采集点内外10-20m内的主要地形要素,包括道路、河流、水塘、建筑物、构筑物等。 (4)规范作业程序,务必全面履行到位,资料收集 、 权属调查、四邻指界、界标设置、公示公告、签字确认、异议汇总、数据建库等关键环节,做到无死角、不漏项,杜绝作业遗留问题,确保程序合法和成果规范。 (5)严格落实“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作业组和部门负责过程检查,我单位负责最终检查。过程成果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必要时,可在关键工序、难点工序设置检查点。 (6)整卷立档、卷宗扫描电子化等相关工作,做到作业全程思路清晰,工作推进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项目实施有条不紊,各类档案规范、美观。整理后的档案要随同数据及时移交数据合库及缮证单位。 (7)主动接受业主方和监理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对监理或督导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8)数据整合工作,我单位全力配合数据合库及缮证单位的数据合库、转库工作(即项目数据与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整合入库)工作,确保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和工作质量。 (9)具体工作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标准执行。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1)宗地状况调查。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2)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复印权利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需拍照留存。 (3)宗地权属状况调查。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范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房屋权属状况调查 (1)房屋权属来源调查。应依据房屋产权人提供的房屋建设批准手续、符合规划材料等,以及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查封、抵押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记录产权人,并将产权证明留存建档并拍照。产权共有或有争议的,记录共有或争议情况。 (2)房屋状况调查。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调查主要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层数、墙体归属、建成年份等。主要建筑物指具有上述合法权属来源材料、主要用于居住的房屋。附属设施如仓库、圈舍、门房等不用作权属界线但为永久建筑结构的,可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简要记录其相关信息 , 说明其位置、用途、数量等。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等建(构)筑物,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调查。 界址调查 (1)宗地界址调查。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 2012)要求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指界,实地设置宗地界标并丈量边长和关系距离,确保宗地权属清楚、界址清晰(界址空间相对位置关系准确)。 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齐全,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无需重新开展界址调查,只将相关信息记入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即可。对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的宗地、界址与实地有变化的宗地及无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宗地,需进行现场指界,开展宗地界址调查。 实地指界前,通过指界通知书、公告、广播、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指界人,确保土地权利人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或双方合法代理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按时到现场指界。指界时,调查员、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指界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应同时到场,根据指界人指定的界址点,现场设置界标,确认界址点类型、位置。指界后,应及时填写地籍调查表,将实际用地界线和批准用地界线标绘到工作底图上,并在地籍调查表的权属调查记事栏中予以说明。 无论是解析法还是图解法测量界址点,都应采用钢尺或测距仪实地丈量宗地的全部界址边长,及其临近界址点或明显地物点与本宗界址点的条件距离或相关距离,条件距离和相关距离无法丈量的,应在界址标示表中的说明栏说明原因。 (2)房屋权属界线调查。房屋权属界线是指房屋所有权范围的界线,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所有权界线。应实地采用钢尺或测距仪丈量房屋边长,标注在房屋权界线示意图上,并填写房屋调查表。 独立成幢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与宅基地使用权为同一权利人的,无须开展房屋权属界线调查,只须测量房角点、丈量房屋边长并标绘在宗地草图上。 建筑物为共有的,如新型农村社区或搬迁上楼等,有户型图的,经核实与实地一致的,按户型图确定房屋权属界线;无户型图或户型图经核实与实地不一致的,须在房屋所有权人指界下,区分自有墙、共有墙或借墙,以墙体所有权范围为界,确认界址类型、位置,测量界址点和房屋边长,标注在房屋权界线示意图上,并填写房屋调查表。 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宗地,填写地籍调查表;如果其上存在房屋,则需填写房屋调查表。如果其上存在构(建)筑物,则需填写构(建)筑物调查表。 绘制草图 应根据宗地和房屋权属状况调查信息、指界与界址点设置情况、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丈量结果,按概略比例尺绘制宗地草图,根据需要绘制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必须现场绘制(可直接在地籍调查表上绘制,也可另附纸绘制),有基础图件资料的地区,可持打印的相关图件到现场,根据指界和实际丈量边长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形成草图。 不动产测量 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 (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控制测量 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开展,对于仅丈量界址边长不测量界址点坐标的地区,可不开展控制测量。 (3)宗地界址点测量 为满足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原则上,可以采用解析法与图解法共同开展工作。 解析法。利用测量仪器实地获取宗地界址点精确坐标 , 绘制权籍图,提取宗地面积等要素信息。 图解法。利用时相较新、分辨率优于0.2m的正射影像图,已有大比例尺(不小于1:2000)地籍图、地形图等资料在图上采集界址点坐标,实地丈量界址边长,形成权籍图,并计算宗地面积等要素信息。 (4)房屋测量 a.对于已颁发房屋产权证的,经核实权利人未发生变化,房屋未进行翻改建的,只需将房屋登记的相关信息与宗地权籍调查成果一并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对已有界址点坐标的无需重新开展测量。 b.新型农村社区或搬迁上楼等高层多户的,已有户型图经核实无变化的,通过户型图获取房屋内部边长,没有户型图的需实地测量。 c.房屋测量可结合实际需求,选用解析法、图解法测量房角点坐标,也可采用勘丈法钢尺丈量房屋边长。 d.无法丈量房屋边长的,应丈量至少两条房角点与界址点或房角点与相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便于间接解算房屋边长和房屋面积。 (5)不动产权籍图测绘 不动产权籍图包括地籍图、不动产单元图等。其中不动产单元图主要包括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等。地籍图、宗地图测绘按《地籍调查规程》(GB/T1001-2012)5.3.3规定。房产分户图在地籍图、宗地图的基础上,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 , 编制要求和内容参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7.3的规定。 (6)面积计算 a.可采用坐标法或几何要素法计算面积: 坐标法。采用解析法获取宗地界址点和房角点坐标的,可通过坐标法计算宗地和房屋面积。 几何要素法。采用图解法获取界址点坐标的,可以通过实地丈量的房屋边长和房屋占地范围的几何图形计算面积,如简单的矩形房屋可以根据量取的长和宽直接计算出其面积。 b.宅基地范围内只对其主要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可以按《房产测量规范》要求计算面积,也可以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如以一层建筑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对于主要建筑物的门廊、阳台、楼梯等设施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要求计算。集体建设用地内的所有房屋及建(构)筑物均应计算面积。 c.新型农村社区或搬迁上楼等高层多户的,可直接利用已有的户面积成果。无户面积成果的可通过户型图(经核实无变化的)或实地丈量的成果计算面积。d.应在地籍调查表和房屋调查表中说明宗地和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过程。 自然地理概况及已有资料情况 自然地理概况 XX市位于XX省东部,湟水中游河谷盆地,位于青藏高原。属于少数民族较多的市区。XX市位于XX省东北部,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处在湟水及三条支流的交汇处。呈东西向条带状,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四周群山怀抱,南有南山、北有北山。2012年底XX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是150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01°77′、北纬36°62′。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末XX市常住人口为231.0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26.76万人,占54.86\%,三县人口104.32万人,占45.14/%。XX市是典型的移民城市,多民族聚集、多宗教并存,是青藏高原人口唯一超过百万的中心城市,移民人口达100万之多。青海是中国多民族聚居地区之一,全省除汉族外,世居青海的主要有藏、回、土、撒拉和蒙古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各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情。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58.8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9/%,其中:回族人口36.87万人,占16.3/%;藏族人口为12.45万人,占5.5/%;土族5.86万人,占2.6/%。 截至2019年12月,XX市辖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共五个区,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共两个县。另外设有XX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属城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新区共4个功能区。 已有资料情况 (1)控制资料 XX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XX市已有的控制点坐标和高程数据,已由调查单位转化为国家2000坐标系。 (2)其他基础数据 收集各级部门有关文件和技术规程、相关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信息、原发证红线图、土地调查成果图或其他地形图等图件资料以及户籍数据等基础资料。相关资料由用户协助提供。尽量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分析整理并加以利用。特别是测区原有的测量成果,要尽可能加以利用。要充分利用测区的现有资料,一方面是为了减少重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 加强新旧测绘成果的衔接,消除其间的矛盾,保证测绘资料 的连续性。收集的基础数据主要包括: XX市联合测绘系统下载的最新的1:500地形图等已有 基础成果资料(数据库);>地籍区和地籍子区数据成果; 历年XX市某单位土地不动产登记宗地图数据。 已有资料分析 (1)控制资料:作为控制测量成果数据。本项直接采用XX市CORS系统成果化为国家2000坐标系,数据基本覆盖禅城区的所有村庄范围,完全满足本项目起算数据的需要; (2)1:500地形图基础成果资料:该数据于2018年修补测,精度符合1:500地形图规范要求精度。下载的原始图形数据坐标系为XX市2000,由区局转换为国家2000坐标系后,通过Arcgis处理以后作为外业调查底图到处北斗外业APP。; (3)地籍区和地籍子区数据成果:2018年汇交省自然资源厅的数据,可用来编制不动产单元号,本项目采用甲方提供的宗地统一代码,不需要对宗地进行预编号,地籍区与地籍子区数据主要用于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新宗地或者宗地统一代码有错误时候的续编宗地代码; (4)历年XX市某单位土地不动产登记宗地图数据:该数据为宗地数据,主要用于检核“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的正确性,作业参考数据使用。 作业依据文件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5)《土地调查条例》; (6)《土地登记办法》;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 (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17); (8)《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方法)技术规 范》(CH/T2009); (9)《城市测量规范》(CJJ/T8); (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 (11)《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 (12)《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 (13)《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 (15)《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技术要求 数学基础 1.5.1.1.坐标系统 本项目实施采用XX市2000坐标系,最终汇交成果需转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5.1.2.比例尺 土地房屋测绘项目权籍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 房屋平面图和宗地图的比例尺根据房屋和宗地的大小和形状设定,以整百数为宜,宅基地的宗地图比例尺范围一般为1:100-1:400,集体建设用地宗地图的比例尺视宗地面积而定,一般不应小于1:2000。 1.5.1.3.计量单位 长度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面积采用平方米(m²),保留两位小数;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精度要求 采用全数字化解析法,按1:500地籍图精度要求进行。对于新增和变化较大的宗地需要开展控制测量的,平面控制测量应在等级平面控制点基础上加密,可采用导线测量、GNSS测量等方法施测。当采用GNSS测量方法布设时,宜利用FSCORS系统采用网络RTK技术施测。 1.5.2.1.一般要求 1)房地一体调查采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校准),并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满足测量精度要求;使用的软件应通过相关鉴定或验证。 2)房地一体调查采用中误差作为测量精度的衡量标准,以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1.5.2.2.界址点精度要求 房屋界址点(以下简称界址点)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及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超过表2-1二级精度等级的规定,房屋细部点精度等级和限差执行与界址点相同。 界址点精度要求(单位:m) 界址点等 级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相邻界 中误差 限差 ±0.02 ±0.04 二 ±0.05 ±0.10 三 ±0.10 ±0.20 房屋建筑之外,明显地物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不应大于0.07m。地物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0m。 1.5.2.3.边长精度要求 建筑面积测量时,测量仪器或钢尺两端应处于水平状态,测量边长应在不同位置独立测量两次,边长、层高测量精度应满足点间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 1.5.2.4.面积精度要求 建筑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应满足表2-3中二级精度等级的规定。 建筑面积精度要求(单位:m²) 精度等 级 中误差 限差 适用范围 一 0.01 √s +0.0003 S 0.02 √s +0.0006 S 特殊要求 二 0.02 √s +0.001S 0.04/s +0.002S 一般房屋 三 0.04 √s +0.003S 0.08 √s +0.006S 其他 注:S为建筑面积, 以m²为单位。 技术方案路线 以满足XX市某单位土地房屋测绘外业调查测绘服务为出发点,立足于已有的工作基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借助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等技术手段,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权属资料成果和测绘资料成果,整理已有的历史档案资料,通过外业测绘(控制点布设、航飞、三维建模、数据采集、精度检核)和权属调查(历史档案整理、权属调查、内业整理)及数据建库(数据建库、资料输出)等工作方法输出成果,经公示签字(公示签字、数据完善、资料归档)无问题后,申请有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完成本次土地房屋测绘项目外业调查测绘服务工作,为土地房屋测绘项目数据合库及缮证服务提供原始数据成果,确保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准备工作 制定计划、资料整理与收集、编写技术设计书、器材准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 资料收集 ①收集权属资料,收集历史档案(土地登记档案、房产档案、使用权档案等)。②收集基础资料,收集地籍区、地籍子区、现有地籍矢量数据、测区内控制点等。 外业测绘 ①控制点布设,按照图根点的精度布设,含像控点(倾 斜摄影测量),像控点密度根据各村地势高差起伏情况确定,一般应在50米至100米一个,均匀分布整个测区。根据提供的高程拟合参数或采用GNSS拟合高程,直接利用 AHCORS系统进行图根控制测量,布设图根控制点。②航飞,倾斜摄影,采用无人机,挂载五镜头摄像机,飞行高度应根据地面分辨率设定,地面分辨率要求低于1.5厘米,重叠度要求旁向、航向均为80%。③三维建模,利用三维建模软件,建立测区三维立体模型,为提高效率,应采用服务器挂载计算机群的方式建模。④数据采集,采用全野外数字化、航空摄影测量以及其他能够满足地籍和房屋测量精度的方 法,逐宗地进行权籍测量、房产测量和相关的地物、地形要素测量。内业通过裸眼3D及数据加工软件,采集数字线划图,应包含居住区、水系、道路、独立地物等主要地物,该图作为后续工作底图⑤精度检核,对内业采集完成的工作底图进行精度检核,包含界址点精度、房屋边长精度。 权属调查 ①历史档案整理,对历史档案进行整理、扫描,作为权属来源材料,后续挂接至房地一体数据库。②权属调查,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及其他规范和文件要求,实地逐户调查宗地界址信息、房屋 信息等,收集权利人证件复印件等,组织招标方在指界通知 书等文件上签字,调查测区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及四至等权属状况,调查各宗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等。③内业整理,在工作底图上绘制宗地权属线,录入权利人、房屋建房时间等调查信息,整理房屋照片等影像资料。 数据建库 ①数据建库,数据初步建库,完成权属的赋值,房产面积计算,历史档案的挂接等,采用《南方CASS成图系统》和《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应用系统》或其他图形编辑、数据处理等软件将地籍、房产、地物、地形数据按照统一规定格式加工处理,为建立XX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统一格式的数据。以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成果为基础,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矢量、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进行不动产数据库建设,由我单位做好数据合库、登记业务转库等工作。 ②资料输出,从数据库中输出不动产调查表、界址签章表、等各种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并打印。 公示签字 ①公示签字,按地籍子区为单位,进行公示,招标方对 公示无异议的,在各种纸质资料上签字并按手印。②数据完 善,根据公示结果,对前期工作有遗漏或错误的,进行修正 , 完善最终数据库。③资料归档,将纸质资料按要求整理、装订、归档及扫描。 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配合相关单位验收。 项目流程和设计 总体流程 资料收集准备(地籍内业) 1.1收集的资料包括已有的地形数据与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①供(征)地图(纸质与电子版);②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③若已竣工提供房产测绘面积成果报告(纸质与电子版)。 注:此步应在接受任务时,向甲方说明
土地房屋测绘项目投标方案(286页)(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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