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经营管理方案
1
第一节、服务目标
1
一、安全经营
1
二、合法合规
12
三、提高经济效益
17
第二节、经营管理模式和方法
19
一、烟花爆竹的基础知识
19
二、经营理念和定位
26
三、
行业分析
26
四、组织结构
41
五、经营思路
46
六
、
产品策略
54
七、节假日营销活动
118
第三节、
购进、存储、销售登记制度
124
一、购进制度
124
二、存储制度
135
三、销售登记制度
141
第二章、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144
第一节、应急体系
144
一、应急预案体系
144
二、经营场所处置方案
159
三、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危险有害因素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170
第二节、
应急疏散处理方案
179
一、编制目的
179
二、
疏散路线规划
179
三、
紧急疏散体系
181
四、对疏散人员的基本要求
181
五
、紧急疏散信号发布
184
六、不同突发事件的紧急撤离方法
184
第三节、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89
一、烟花爆竹原料性质特点及产品分类
189
二、烟花爆竹
火灾特点及原因
191
三、火灾事故前预防
196
四、火灾事故中应急处理
202
五、
火场逃生十三诀
208
六、
灭火的基本方法
212
七、火灾扑救中应注意的问题
213
第四节、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18
一、烟花爆竹爆炸预案
218
二、爆炸预防
224
三、
处理程序
224
四、事故现场处置
225
第五节、
烟花爆竹事故案例
245
一、 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特别重大事故
245
二、湖南永州市宁远县莲花喜炮厂“3·2”事故
246
三、河南漯河豫田花炮厂“1·19”重大事故
247
第三章、安全管理方案
248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248
一、经营资质和许可管理
制度
248
二
、
安全经营制度
257
三、运输安全制度
283
四
、
夏日高温注意事项
292
五、
烟火爆竹仓库的防火管理
293
第二节、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300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00
二、销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00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01
四、
采购业务员安全职责
301
五、
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302
六、
档案管理员安全职责
303
七、
装卸搬运员安全职责
304
八、
押运员安全职责
304
第三节、安全教育制度
307
一、安全意识教育
307
二
、岗前培训
308
三
、安全培训
309
三、法律法规培训
309
第四节、操作流程规范
311
一、库区设施的日常检查
311
二、
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
313
三、
产品储存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15
四
、
产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321
五、产品运输(配送)安全操作规程
328
六、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
334
第五节、安全检查
337
一、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337
二、零售经营网点安全检查
348
第四章、质量保障措施
361
第一节、烟花爆竹采购
361
一、供应商选择
361
二、采购流程
364
三、通用质量要求
367
第二节、货物包装
377
一、包装材料选择
377
二、包装
要求
379
第三节、
货物运输
393
一、运输许可与资质审核
393
二、
运输防护
393
三、
运输途中监控
395
第四节、 货物保存
397
一、存储环境要求
397
二、存储时间管理
400
三、人员培训与操作规范
400
四、产品检查与监控
400
五、保存要求
400
六、台账管理
402
第一章、
经营管理方案
第一节、服务目标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配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炮竹的原始目的是迎神与驱逐鬼怪,烟花是以视觉效果为主的艺术品。后来以其强烈的喜庆色彩发展为辞旧迎新的象征符号。烧烟花炮竹可以创造出喜庆热闹的气氛,是节日的一种娱乐活动,可以给人们带来欢愉和吉利。
对于
XX市烟花爆竹经营服务项目,我司有如下目标:
一、安全经营
安全是经营活动的首要责任,也是经营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在经营活动中要掐断一切触及安全红线的因素。
(
一
)
、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全负责。
2、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并熟练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教育他人掌握烟花爆竹燃放知识。
3、认真履行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经常性地开展销售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及储藏部位安全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5、全面负责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
二
)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经营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坚决按照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纪、不违规。
3、自觉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经营场所、烟花爆竹储存场所作重点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对经营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
三
)
、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工作期间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反操作规程。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1)、仓库
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70m,堆垛与内墙距离不少于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m;库房内主要运输通道宽度不少于2.0m,产品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m;无地板的存储仓库,地面要设置30厘米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2)、
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应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烟花爆竹库房内严禁使用电器设施、严禁使用明火。烟花爆竹产品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工作。
3)、
装卸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库房的管理人员、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执行检查和使用制度。
4)、
烟花爆竹产品装卸作业结束后,销售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5)、
烟花爆竹仓库应当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烟花爆竹仓库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销售烟花爆竹时,履行做好对用户的燃放安全教育。
(
四
)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月必须对销售周边场所和烟花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并及时落实整改。
2、销售场所必须天天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销售场所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给予整改。
3、定期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施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地给予整改。
4、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抽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及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努力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和本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2、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乡镇(街道)及市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特种岗位做到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对新职工必须经过全面安全教育,掌握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水平后,方能上岗作业。
消防安全制度
1、在烟花爆竹销售柜及储存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即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龙头,并按要求保养、维修、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
3、烟花爆竹销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4、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严禁使用明火制度
1、禁止在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2、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
3、任何人不得在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吸烟或动用其它明火。
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合法经营。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3、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4、烟花爆竹统一由批发公司(点)配送到经营商店,不得由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5、零售经营单位不得销售礼花弹。
6、烟花爆竹产品被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
烟花炮竹经营场所
(
五
)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积极性,鼓励安全销售、杜绝违章违规,实现安全经营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1、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经营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工人按时上班,认真工作,没有违规违章现象者,根据情况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于多次排除事故隐患,使单位避免发生事故的个人,单位要实行重奖。
3、单位对于工人屡次违章,给自己及他人造成损害者,取消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工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劳动纪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5、工人在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岗缺岗,情况轻微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或中止劳动合同的处分。
(
六
)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为预防安全事故,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单位建立安全经营组织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为经营安全事故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2、单位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及应急救援组织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和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为安全事故管理奠定坚定的基础。
3、单位要本着经营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一旦发生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工作人员要立即汇报负责人,由单位安全领导机构组织抢救,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单位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单位无论发生大小事故,都要由负责人召开全单位安全经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吸取血的教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程,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安全事故管理要与单位应急救援相结合,同时在单位内部实行义务联防保障安全制度,实行群防群治,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单位职工要做到“三不伤害”,即在工作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8、单位安全事故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档建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9、单位应努力实现无伤亡事故发生的最终目标管理。
(
七
)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本单位根据多年经营经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来自于库房,为避免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对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出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2、单位安全领导机构应对储存场所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不留后遗症。
3、单位对每一起重大隐患都要记录在案,包括发现重大隐患的时间、场所,制定的方案、措施,落实的责任区,责任人以及最后解决排除的效果,做到心中有数,吸取经验教训。
4、相关部门对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企业要及时整改,按期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记录在册。
5、工人在工作中发现有重大隐患险情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危及到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销,撤出危险品。
6、单位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协助企业认真整改落实的职工进行奖励。
(
八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障企业的安全投入,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批,但为解决事故隐患和尘毒治理应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2、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专用帐户,并专款专用。
3、单位负责人应设立安全投入预备金,一旦经营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及时进行使用。
4、单位应制定维护正常销售所需资金财务报表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按计划销售。
5、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减少财务支出而忽视安全投入,应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建立长效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6、单位安全投入资金必须用于安全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7、单位负责人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应接受管理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
(
九
)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
1、单位应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2、单位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并告知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单位应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4、单位应主动配合参加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并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达到安全经营条件。
5、单位应对现状进行内部评估,查找不足,填漏补缺。
6、单位应配合上级部门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备案。
7、单位应指定技术高,业务精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加强管理。
8、单位负责人应积极筹措资金,购买装备重大危险漏检测监控设施。
(
十
)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有药物粉尘、药物挥发及粘合剂等,为使本单位职工不受职业病危害侵袭,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于工作条件限制,本单位绝不聘用未成年人、患有呼吸道急病和过敏性病症的工人,以及聋、哑、盲、瘫等残疾人。
2、单位为所有作业人员根据工种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职工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否则不准上岗工作。
3、单位所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职业防护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全部退还,重新购买。防护用品必须由防静电材质制成。
4、建立安全防护用品领取、发放制度,发放标准由单位领导机构研究制定,领取时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字盖章方可领取,领取间隔时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
5、单位努力为作业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同时要求工人不得随意毁坏、丢弃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一经发现,要照价赔偿,并将其逐出作业场所,不再使用。
6、单位一旦发现职工有遭受职业病危害者,应及时组织送往当地医院或防疫站进行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7、用于配制氯酸盐等危险药物的专用工作服,不能在从事其他作业时穿用。
(
十一
)
、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储存仓库内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应设立1-2名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昼夜进行值班。
2、仓库区内原则上谢绝外来参观,非本单位人员无事不得进入厂区内观看、玩耍。
3、仓库区内严禁烟火,进入仓库区的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在有药作业区打电话。
4、进入仓库区的车辆和人员要进行登记,办完事后要立即离开仓库。
5、保卫人员要以身作则,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缺岗。
6、保卫人员应勤问勤观察,严禁工人将药物及公司财物带出厂外。
7、仓库区内严禁打架吵闹,一经发现,保卫人员要立即进行制止,无法制止时,打电话报警。
8、保卫人员要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并监督其他人员的执行情况。
9、保卫人员要对酒后上岗的工人进行劝阻,使其清醒后再来上岗。
(
十二
)
、产品购买、检验、销售、保管和销毁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时时刻刻存在着危险,为了有效地降低其危险性,必须加强对产品购买、检验、销售、保管和销毁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
1、产品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且有产品合格证,进单位后应经过鉴定后,方可使用。
2、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3、出厂期超过一年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仓库应有专人保管,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5、对检测不合格产品要立即销毁,销毁要有专人负责,销毁人员确定无隐患时,才能离开销毁现场。
二、合法合规
1、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
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应具备的条件
①、主要负责人和经营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经营烟花爆竹不同于经营普通商品,经营者必须了解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的特性,掌握必要的专业安全知识,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保障经营过程中的安全。
②、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遇火源极易引发爆炸,因此安全是第一重要的。
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一是以防其他商品对烟花爆竹造成不安全影响;二是避免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铺在一起,因人员混杂、人员多形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时造成更大的伤害;三是禁止“一条街”的连铺经营,以免一个点发生事故引发连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伤害。
③、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是100米)。
④、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缸或水桶等),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严禁烟火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防火,因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万一出现火情或发生小事故时,能够及时消除险情,并防止事故扩大,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和伤害。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目的是提醒和警示他人注意安全。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是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仅要具备上面的四个条件,也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经营场所的位置要符合布局规划、经营点的房屋要相应的安全条件、经营的人员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
3、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的原则的原则
店内条件
商店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11级(砖混结构),并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店不予许可);
商店内电器必须为防爆电器,线路必须穿管,所用照明灯具为防爆型(或冷光灯),周边不得有闪光点,销售点、存放点不得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
店内产品必须进柜销售,专柜长度不得小于1.5米,柜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米,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与其它商品混合经营;
店内货物储存量不得超过许可证载明存储量,销售店、储存库必须专人管理,专人保管,并留有畅通的安全疏散通道;
店内有安全管理制度,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安全警示标志;
店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配备2个及以上4kg的干粉灭火器,同时配置消防水桶或水管,并将其放置于明显和使用方便的地方,零售点周边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车辆能够进入;
销售网点内不得住宿,不能有明火散发点,门窗设置符合防火、防盗要求。
烟花爆竹行业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环境保护法》
《职业病防治法》
《刑法》
《气象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法规)
《
广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
《
广东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政府规章)
烟花爆竹行业依据的有关部门规章——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65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局令第8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30号)
烟爆经营行业安全条件依据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
《烟花爆竹防止静电通用导则》AQ4115-2011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烟花爆竹作业场所机械电器安全规范》AQ4111-2008
《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AQ4112-2008
《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2008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2011
2、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1)、
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
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提高经济效益
1、
降低成本:通过优化采购渠道和降低库存成本,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率。
2、
提高销售量:通过促销活动、增加产品种类和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可以提高销售量,增加销售额。
3、
提高价格: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产品价格,增加利润空间。
4、
开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开发新产品,增加销售额和利润率。
5、
加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加强安全管理可以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客户信任度,增加销售额。
6、
建立品牌形象:通过建立品牌形象,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加销售额和利润率。
7、
开展网络营销:通过网络营销,扩大销售范围,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和利润率。
8、
建立会员制度:通过建立会员制度,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优惠促销,增加客户粘性和销售额。
9、
优化店铺布局:通过优化店铺布局,提高客户体验和满意度,增加销售额和利润率。
10、
关注政策变化:了解和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合法经营和稳定收益。
第二节、经营管理模式和方法
一、烟花爆竹的基础知识
(一)、烟花爆竹的概念
1、烟花爆竹统称花炮,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同时又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燃烧爆炸物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处环节都易燃烧爆炸,历来属于高危险行业。
2、
烟花爆竹的区别
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爆竹是指燃放时烟火药燃烧爆破纸筒壳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二)
、产品类别
根据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烟花爆竹产品分为
以下9大类和若干小类:
1、爆竹类; 2、喷花类; 3、旋转类;
4、升空类; 5、吐珠类; 6、玩具类;
7、礼花类; 8、架子烟花类;
9、组合烟花类
新、老标准产品分类情况对比
新标准(GB 10631-2013)
原标准(GB 10631-2004)
序号
类别
序号
类别
1
爆竹类
1
爆竹类
2
喷花类
2
喷花类
3
旋转类
3
旋转类
4
升空类
4
升空类
5
旋转升空类
5
吐珠类
6
吐珠类
6
玩具类
7
造型玩具类
8
线香类
9
烟雾类
10
摩擦类
7
礼花类
11
小礼花类
12
礼花弹类
8
架子烟花类
13
架子烟花类
9
组合烟花类
14
组合烟花类
产品类别及定义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大类定义
产品小类
产品小类定义
1
爆竹类
燃放时主体爆炸(主体筒体破碎或者爆裂)但不升空,产生爆炸声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黑药炮
以黑火药为爆
烟花爆竹项目投标方案408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