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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数字化政府建设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日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提出三大核心改革方向:
**一、平台体系全面升级**
要求各省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优化,重点强化智能评标、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试点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机制,投标企业可在线完成资质核验、标书加解密等全流程操作。
**二、数据壁垒加速破除**
《意见》明确推动省级平台与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实时交互,实现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7类信息48小时内同步。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CA数字证书互认平台,解决企业跨区域投标需重复办理电子签章的痛点。
**三、监管模式创新突破**
依托电子留痕技术,监管部门可对评标专家行为进行动态追踪,系统自动标记异常评分偏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指出,此举将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现象,经试点地区验证,异常流标率已下降35%。
目前,浙江、广东等8省已完成系统改造,预计全国每年可减少企业投标成本超80亿元。下一步,发改委将联合工信部开展区块链技术在电子保函领域的应用试点,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