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监理大纲
目录
第一章
监理项目和合同控制目标
3
第一节
工程项目概况
3
第二节
工程项目组成
5
第三节
合同控制目标
5
第四节
监理原则和依据
26
第二章
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与响应
28
第一节
工程项目合同目标控制的难点和重点
28
第二节
同类工程项目监理的经验和经历
36
第三节
合同目标控制的对策
47
第四节
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
56
第三章
项目监理的组织与管理
63
第一节
监理质量控制体系
65
第二节
监理组织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79
第三节
监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93
第四节
监理人员计划和监理人员专业配置
106
第五节
监理工作流程
125
第四章
合同目标控制的程序与措施
157
第一节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程序
157
第二节
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166
第三节
施工质量控制(含旁站监理重要部位、工序清单、测量及试验检测等)
183
第四节
W.H.S质量控制点设置及旁站监理方案
289
第五节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环境保护
299
第六节
合同支付与合同商务管理(包括计量、支付)
312
第七节
工程技术管理
320
第八节
信息管理目标、控制方案和措施
332
第九节
监理资料提供、文件资料移交及归档报告目录和时间
348
第十节
组织协调管理目标控制方案和措施
353
第五章
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监理方法及措施
374
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374
第二节
工程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390
第三节
投资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416
第六章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
440
第一节
安全文明施工方法
441
第二节
安全施工措施
442
第三节
文明施工措施
448
监理项目和合同控制目标
工程项目概况
(一)枢纽概况
1、输水系统工程
(1)进水口
(2)引水隧洞
(3)尾水隧洞
(4)尾水出口
2、厂房系统工程
(1)地下厂房
(2)交通洞
(3)出线场
(二)水文、气象
1、水文、气象
2、施工洪水
(三)工程地质
1、区域地质
2、库区工程地质
(1)水库渗漏及库岸稳定
(2)水库诱发地震
3、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地质条件
(1)地质概况
a)地形地貌
b)地层岩性
c)地质构造
d)水文地质条件
e)岩溶
f)岩体风化与卸荷
(2)引水隧洞进水口工程地质条件
(3)引水-尾水隧洞洞身工程地质条件
(4)尾水隧洞出口工程地质条件
(5)地下厂房工程地质条件
(6)地下厂房交通洞
(7)高压电缆洞
4、天然建筑材料
(四)施工导流
1、引水洞进口施工导流
2、尾水洞出口施工导流
(五)主要工程量
(六)施工工期
工程项目组成
合同控制目标
(一)控制目标
1、质量目标
2、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项目进度节点计划安排表
序号
项目
计划完工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序号
项目
计划完工日期
14
15
16
17
18
本项目工期进度应达到合同规定计划进度要求;要以“进度服从质量”为原则,能够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
3、投资控制目标
项目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投资内,控制管理水平保持在国内先进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安全、环境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文化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四、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
(一)本工程监理服务工作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范围是:水电站土建工程(含临时工程、附属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土建工程的范围
土建工程的范围为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尾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地下厂房洞室系统工程、交通洞工程、两岸出线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厂区场地平整、其它建筑工程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临时工程及受发包人委托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1)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
尾水出口施工导流及导流建筑物;导流建筑物拆除。
2)土方明挖工程
包括输水系统进/出水口、高压电缆竖井出口、排风竖井出口、通气孔出口、交通洞出口、地面出线场和施工临建工程等范围的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边坡开挖以及其他土方明挖工程。
3)石方明挖工程
包括输水系统进/出水口、闸门进出口、高压电缆竖井出口、排风竖井出口、通气孔出口、交通洞出口、地面出线场和施工临建工程等范围的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边坡开挖以及其他石方明挖工程。
4)地下洞室开挖工程
各种类型的地下洞室开挖,其内容包括主副厂房洞室、主变洞室(含主变通风洞、主变运输洞)、母线洞、高压电缆洞、排水廊道、电缆竖井、通气孔、通风竖井、输水隧洞、闸门井、竖井、交通洞、交通联络洞及施工支洞等地下工程的开挖。
5)支护工程
所有土石方明挖边坡和地下洞室开挖后的围岩永久支护及施工期的临时支护。包括进/出水口、闸门井出口、地面出线场、交通洞出口、电缆竖井出口、排风竖井出口、通气孔出口、施工支洞出口等边坡及地下厂房系统、输水系统和施工支洞等地下洞室(含竖井)围岩的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
6)钻孔和灌浆工程
地下厂房系统、输水系统及施工支洞衬砌和封堵结构的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和帷幕灌浆(含帷幕修复灌浆、阻水帷幕灌浆等),围岩钻孔、排水孔钻孔及检查孔钻孔等。
7)土石方填筑工程
地面出线场、尾水出口导流建筑物等填筑工程。
8)混凝土工程
进/出水口、输水隧洞、闸门井、竖井、主副厂房洞室、主变洞室(含主变通风洞、主变运输洞)、母线洞、高压电缆洞、排水廊道、电缆排风竖井、排风竖井、地面出线场、电缆沟、施工洞封堵等以及临时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对影响永久洞室安全的废弃洞穴进行回填的毛石混凝土等的混凝土工程浇筑,止水、排水、伸缩缝、浇筑缝等处理,预埋件埋设。
9)砌体工程
地下洞室防潮隔墙、隔墙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墙体和基础、地面出线场基础、围墙、基础挡墙、电缆沟、截、排水沟等永久建筑及临时建筑的浆(干)砌石和砖砌体砌筑工程。
10)压力钢管制作和安装工程
地下压力钢管的直管、渐变管及其部件的制造和安装。
1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工程
钢盖板、钢平台、钢栏杆、钢梯、钢构架、钢支撑、各类锚环(含墙锚、地锚等)、沟槽孔护角、设备基础埋件等零星金属件以及上述项目的埋设件等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
12)预埋件埋设工程
排水管道(软式排水管和PVC塑料排水管、排水盲沟等)、排水地漏及水机管路、接地装置等预埋件的埋设。
13)其他工程
施工期不可预见临时支护(包括喷锚支护、钢支撑等临时措施)、地质缺陷处理等工程。
14)建筑与装修
厂房洞室系统、房屋建筑工程、启闭机房、门卫房、场地和平台栏杆的建筑与装修等。
15)安全监测
永久安全监测:包括地下厂房及主变室(包括岩壁吊车梁)、输水系统、厂房交通洞等的永久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安装和施工期观测;以上项目的实施及施工期的维护。
施工期安全监测:包括地下厂房及主变室、输水系统、厂房交通洞、进水口边坡等的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安装和施工期观测;以上项目的实施及施工期的维护。
其它专项安全监测:施工期爆破振动仪器埋设、安装和施工期监测。
16)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完成、维护和缺陷修复;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主要有施工洞、土石围堰、施工供水系统、施工供电设施、施工供风设施、施工通讯设施、施工交通道路设施、混凝土拌和系统、砂石骨料系统、仓库和储料场、存弃料场等)及生活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退等;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范围
(1)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设备及管路、水力机械管路
系统安装。
(2)主厂房桥式起重机安装等。
(3)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设备安装。
(4)暖通空调设备以及消防系统设备安装。
3、金属结构制安工程的范围
闸门井事故闸门及其检修门、进水口拦污栅、尾水检修闸门、启闭机及埋件等金属结构设备的制造安装;闸门、压力钢管板材采购及制安。
4、以上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二)本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本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工程移交、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检查评定、质量保修、工程监理总结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合同、信息、公共安全监督、环保水保监督等全面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按照本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应提供的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方面
(1)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工程原材料供应计划(年、季、月);
(2)参加施工单位拟为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而需新增采购的大型施工机械或设备的采购招标及合同谈判;
(3)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单位组织进场永久设备的质量检测及到货设备交接验收;
(4)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标准试验;
(5)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6)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如果有)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7)其它相关业务。
2、施工方面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规划(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安排、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及手段、永久设备交货期及控制性安装工期等);
(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3)协助发包人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合同签订工作。主要有:
①参加招标设计审查工作。
②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③参与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工作。
④协助发包人单位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及其他开标前的有关工作。
⑤参加评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⑥其它相关业务。
(4)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项目,报发包人单位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单位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6)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7)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时位情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并对其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作出评价;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状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污渍资料进场情况等。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8)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a、依据经审查批准的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施工常保合同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的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的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工期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b.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各年度、季度的计划,必要时也应编制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供图计划、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项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依据。
②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其阶段性的(年、季度)控制性进度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施性进度计划(年、季、月)进行审核批准。
③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
,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④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⑤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单位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发包人单位批准。
⑥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单位应分清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单位的工期素赔要求,报发包人单位批准。
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⑧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进度监理工程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⑨定期(月、周)向发包人单位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表。
(9)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采用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批施工单位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④组织向施工单位移交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⑤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⑥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单位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⑦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道路、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⑧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几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⑨建立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使用和检测工作。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⑩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协助发包人单位组织进行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B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4监理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G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发包人单位。
(10)工程造价控制
协助发包人单位对工程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其主要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①协助发包人单位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②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建立工程量和支付价款的台帐。
③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支付凭证。
④受理素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⑤依据发包人单位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⑥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下达前组织技术经济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复核前后部位和结构的衔接、错、漏、碰、缺,复核计算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计量登录台帐,记录变更、索赔的原因和处理的结论。
对于由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素赔,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的处理情况,并登录台帐。所有变更与素赔和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挡备查。上述所有台帐及支付除书面报告发包人,应及时用电子文件报送发包人。
⑦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支付分析报告。
⑧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11)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预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12)安全施工监督
①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②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③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
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④按照发包人单位的统一布置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⑤检查施工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协助发包人单位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⑦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表报、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⑧定期(每月)向发包人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发包人单位报告。
(13)进行监理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4)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及时向发包人单位报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按期编制监理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监理周报在每周五、月报在每月最未一天、季报在该季度最未一个月最未一天、年报在12月25日前报送发包人单位。
季报可与该季度最未一个月的月报合并上报,年报可与12月份的月报合并上报。
监理月报、季报、年报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工程进度情况(已完工程形象及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度分析及措施;下月计划要点等)。
②施工质量情况(分专业分项目的质量检测及试验成果汇总;质量检查签证汇总;质量分析与评价,改进措施)。
③进场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施工组织情况及问题。
④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索赔事项。
⑤工程支付情况及合同费用分析。
⑥施工安全及其它。
(15)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大事记”、“监理总结报告”。
(16)监理单位定期(一般每年未提交,但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照片、音像及资料等应及时提交)提交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照片、资料、报告及音像制品等,由发包人统一归档。
(17)雨季施工监理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人于合同签订后28天之内,制定并提交该承包人合同施工区排水以及来自任何水源的水流控制方案,并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该控制方案应对施工临时排水作出详细规划,针对施工区域的以下内容和范围做好施工排水措施:
①施工区内冲沟、山洪和地下水的引排措施;
②工程临时边坡和永久边坡开挖的施工排水和保护措施;
③施工排水系统的布置图;
④施工排水设备配置计划;
⑤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需要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在合同执行期间所必需的引导与控制水流及排干积水的设施;
⑥施工期间场地、料场、施工区和其它设施的导水、排水设施的维护、检查与修复以及最终的拆除;
⑦施工工区及设备的度汛和防汛工作。
2)监理单位应在每年2月底对施工承包人编制的年度工程度汛计划进行审批。
3)监理单位在整个施工期内,须主动同发包人、当地防汛指挥部加强
联系和协调,听取他们的意见,服从当地或防汛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人按所编制的承担工程的安全度汛报告和相应的防护与抢险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承包人汛前应备足必要的防汛材料、设备与劳力进行核查。
5)监理单位应在汛前与汛期工程月报(或季报)上将安全度汛所准备的材料、设备、交通等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全面报告。
6)对由于整个工程进度要求,在汛前无法达到最终形象而需采取临时度汛措施的建筑物,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展,于当年3月提出临时度汛措施,并对其进行审批。这些临时度汛设施除经监理单位许可保留的以外,其余均应在汛后拆除,以保证最终形象符合设计要求。
3、工程验收及违约处理方面
(1)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3)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4)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功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7)签发交工证书;
(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9)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1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责任;
(11)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13)配合发包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4、与发包人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工作方面
(1)按照发包人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发包人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
(2)接受并分析发包人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5、咨询方面
(1)进行与发包人聘请的咨询专家相对应的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6、监理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目录
(1)定期信息文件:
①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②工程质量分析专题报告(季、半年、年度)
③工程进度分析专题报告(季、半年、年度)
④施工安全专题报告
⑤工程质量统计报表(月、季、年)
⑥施工安全统计报表(月、季、年)
⑦设计、变更与索赔处理的计量和处理结论、支付等台帐
(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①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度的建议;
②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③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展预测分报告;
④工程质量状况及其分析的专题报告;
⑤发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它报告。
(3)监理过程文件:
①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②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③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④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上述监理单位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和资料,应按发包人的审查批准的格式和使用软件,分别提供书面6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按发包人规定的方式提供。监理单位审批下达的文件,也应采用统一格式的电
子文件发送施工单位和发包人。
监理原则和依据
1、监理原则
(1)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维护国家和业主利益,诚实为业主服务。
(2)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创造性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促进承包商全面地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4)坚持按规范和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以及业主授予的权限,独立、科学、勤奋、高效地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合作,努力全面地实现工程建设各项目标。
2、监理依据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1)国家现行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舰、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合同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或部颁)的现行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等。
(3)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本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本工程设计文件、
水库监理大纲(449页)(2024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