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方案
14
第一节
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14
第一条
公司简介
14
第二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16
第三条
招标代理项目部组建
18
第四条
招标工作中联系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19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沟通、协调
21
第六条
招标范围
22
第七条
招标方式
26
第八条
评标办法
27
第九条
招标工作
29
第十条
合同备案表
46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周期的保证措施
47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中相关时间的规定
60
第十三条
招标顺序(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1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62
第二节
总体实施方案流程
63
第三节
服务周期保障措施及延误处罚
205
第一条
服务周期保障措施
205
第二条
服务周期延误处罚
210
第四节
办理招标备案手续说明
211
第五节
完成时间承诺
212
第一条
完成时间承诺
212
第二条
控制措施及投入资源的承诺
213
第六节
招标代理质量保证措施
215
第一条
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质量保证措施
215
第二条
预防串标、围标保证措施
216
第三条
开标、评标现场服务保障措施
222
第四条
合同条款完整性、严密性质量保证措施
229
第五条
招标代理档案资料质量保证措施
232
第七节
招标采购全过程管理经验
238
第一条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阶段
238
第二条
招标登记、接受投标报名阶段
239
第三条
资格预审阶段
239
第四条
评审程序的设立
244
第五条
评审内容的界定
245
第六条
评审标准和条件的设立
248
第七条
重要事项的说明
262
第八条
招标阶段
264
第九条
合同签署阶段
299
第十条
资料移交阶段
300
第八节
项目招标工作建议书
300
第一条
总承包单位招标
301
第二条
监理招标
303
第三条
装修工程招标
304
第四条
材料设备招标方式
306
第九节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311
第一条
各类招标的特点
311
第二条
服务类招标流程
327
第三条
工程类招标工作流程
338
第十节
招标项目的主要工作
351
第一条
第代理活动基本准则
351
第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基本要求
351
第三条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和人员配备
351
第十一节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352
第一条
服务范围
352
第二条
主要内容
353
第三条
工作流程
353
第四条
实施方案
354
第十二节
招标代理工作保证措施
367
第一条
内部控制措施
367
第二条
质量保证措施
367
第三条
其他保证措施
368
第四条
第工作人员廉洁管理规定
369
第十三节
招标代理工作注意事项
371
第十四节
招标代理总体目标计划
372
第一条
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372
第二条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373
第三条
招标代理工作程序
375
第四条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配置
379
第五条
招标代理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措施
379
第六条
各阶段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389
第七条
招标代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394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组织协调
395
第二章
服务方案
398
第一节
服务目标承诺
398
第一条
采购代理工作目标
398
第二条
采购代理工作内容
398
第三条
采购代理工作程序
400
第四条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人员配置
403
第五条
采购代理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措施
404
第六条
各阶段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413
第七条
采购代理工作组织协调
417
第二节
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
420
第一条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基本要求
420
第二条
采购代理委托合同签订和人员配备
420
第三节
采购代理工作内容
421
第一条
服务范围
421
第二条
主要内容
422
第三条
工作流程
422
第四条
实施方案
423
第四节
人员配备安排
437
第五节
项目进度计划
444
第六节
质量保证措施
445
第三章
服务质量及风险保障措施
446
第一节
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446
第二节
招标代理内部质量节点控制
455
第三节
保证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性的质量措施
463
第四节
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474
第五节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疑解决管理方案
487
第一条
招标人违反代理商计数规则
487
第二条
招标人有倾向性采购行为
489
第三条
招标人违反评审回避违制度
491
第四条
其他供应商有欠缴社保记录
494
第五条
其他供应商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
496
第六条
其他供应商缺乏履约能力
498
第七条
其他供应商有重大违法记录
500
第八条
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评标
503
第九条
其他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竟标
505
第六节
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障措施
520
第七节
招标代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534
第八节
招标代理服务管理及风险措施
536
第九节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风险分析及管理措施
541
第四章
服务计划
545
第一节
招标代理服务及实施计划方案
545
第一条
招标代理服务
545
第二条
招标代理方法内容和措施
547
第二节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措施方案
556
第三节
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575
第一条
概述
575
第二条
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及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
576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90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
592
第五条
优质服务措施
595
第六条
保证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599
第七条
廉政建设承诺书
613
第四节
招标代理服务计划保证措施
614
第五节
招标代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
617
第一条
招标过程进度控制的基本原则
617
第二条
进度控制措施
617
第六节
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619
第一条
服务理念
619
第二条
代理工作方案
620
第三条
质量与进度控制措施
621
第四条
代理服务事项及时间节点把控
621
第五条
开、评标工作方案
624
第七节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627
第一条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案
627
第二条
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631
第八节
招标代理优质服务措施
632
第五章
服务质量承诺
637
第一节
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措施
637
第二节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要求及奖罚承诺
641
第三节
招标文件编制及质量保证措施
642
第四节
开标、评标现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48
第五节
保证评标方法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655
第六节
保证合同条款完整性、严密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657
第七节
招标代理档案资料质量保证措施
659
第八节
预防串标、围标保证措施
660
第九节
违约责任
660
第六章
安全保密措施
660
第一节
招标代理服务保密措施
660
第二节
招标代理保密工作措施
662
第一条
强化保密意识
662
第二条
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663
第三条
做好工程投标情况的保密
663
第四条
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保密和管理
663
第五条
做好投标文件的保密
664
第三节
招标代理公司保密守则
664
第四节
财务管理保密制度
665
第一条
财务人员
666
第二条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666
第五节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668
第六节
采购代理内部质量节点控制
675
第一条
委托合同阶段
675
第二条
内业操作阶段(主要指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及答疑纪要编制)
676
第三条
清单编制审核
677
第四条
采购文件发放
677
第五条
答疑会及答疑文件
677
第六条
开标会
678
第七条
评标会
678
第八条
中标公示与中标通知书
679
第九条
合同
679
第十条
流程表
680
第十一条
备案、存档、归档保存
680
第十二条
整体评价总结
681
第七节
保证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性的质量措施
681
第八节
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693
第九节
服务能力保障
703
第一条
采购代理服务
703
第二条
采购代理方法内容和措施
705
第十节
采购代理服务承诺及措施方案
713
第十一节
采购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722
第一条
概述
722
第二条
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及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
723
第三条
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737
第四条
采购代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
739
第五条
优质服务措施
741
第六条
保证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745
第七条
廉政建设承诺书
754
第八条
采购代理工作制度
755
第十二节
采购代理服务计划保证措施
759
第十三节
总体服务实施方案流程
762
第七章
管理制度
884
第一节
人员管理制度
884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884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885
第三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886
第二节
保密制度
887
第一条
强化保密意识
888
第二条
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888
第三条
做好项目投标情况的保密
888
第四条
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保密和管理
889
第五条
做好投标文件的保密
889
第三节
采购代理公司保密守则
890
第四节
财务管理保密制度
891
第五节
采购代理服务保密措施
893
第六节
内部控制制度
895
第一条
制度目的
895
第二条
适用范围
895
第三条
基本原则
895
第四条
组织架构
895
第五条
采购流程
896
第六条
内部控制
897
第七条
责任与处罚
897
第七节
开评标管理制度
898
第八节
采购代理管理方案
902
第一条
签订采购代理合同阶段
902
第二条
采购登记、接受投标报名阶段
902
第三条
资格预审阶段
903
第四条
评审程序的设立
908
第五条
评审内容的界定
909
第六条
评审标准和条件的设立
912
第七条
重要事项的说明
925
第八条
采购阶段
927
第九条
合同签署阶段
957
第十条
资料移交阶段
957
第九节
采购代理工作制度
958
第十节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风险分析及管理措施
963
第十一节
采购代理服务管理及风险措施
968
第八章
保证措施
973
第一节
采购代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
973
第一条
采购过程进度控制的基本原则
973
第二条
进度控制措施
973
第二节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975
第三节
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保证措施
975
第四节
采购代理各项保证措施
978
第一条
内部控制措施
978
第二条
质量保证措施
978
第三条
其他保证措施
979
第五节
对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保证措施
980
第六节
采购代理优质服务保证措施
981
第七节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疑解决保证措施
985
第一条
采购人违反代理商计数规则
985
第二条
采购人有倾向性采购行为
987
第三条
采购人违反评审回避违制度
989
第四条
其他供应商有欠缴社保记录
992
第五条
其他供应商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
994
第六条
其他供应商缺乏履约能力
996
第七条
其他供应商有重大违法记录
998
第八条
采购人未按采购文件评标
1000
第九条
其他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竟标
1002
第十条
采购人违规修改采购文件的期限
1005
第十一条
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性违规
1007
第十二条
采购人评审方法违规
1009
第十三条
采购人违反节能产品清单强制采购规定
1011
第十四条
采购人未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
1013
第八节
非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解读与异议投诉解决方案
1015
第一条
法律依据
1015
第二条
法律解读
1017
第三条
解决方案
1018
第九节
采购代理工作保证措施
1019
第一条
服务理念
1019
第二条
代理工作方案
1020
第三条
质量与进度控制措施
1021
第四条
代理服务事项及时间节点把控
1021
第五条
开、评标工作方案
1024
第十节
实行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保证措施
1027
第一条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方案
1027
第十一节
采购代理工作注意事项
1030
第十二节
对采购代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总结
1031
第一条
重视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
1032
第二条
要与采购人多沟通
1034
第三条
要与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多沟通
1035
第十三节
代理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
1037
第九章
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1041
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方案
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公司简介
XXX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大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XXXX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涉及货物、服务、工程、造价四大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化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3个招标代理资质和1个造价资质,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2、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格证书》;
公司已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雄厚的实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到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及工程、航天、有色金属、能源、交通、市政、烟草等各行业领域。
经过十年的发展,公司的专家库已经汇集了500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评审专家,涉及80多个行业、200多个专业,全面而强大的专家队伍为保障招标项目的质量和评标过程中的公正性提供了权威的技术支撑。
公司具有先进的网络办公系统,其中招标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流程审批系统,为各分支机构的远程移动办公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自己的
办公场所,总部办公面积近3000多平方米,设有6个专用的开评标会议室。
XXX公司云南分公司于2012年正式挂牌成立,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
XXX路号楼。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总公司的指导及支持,发展自有
技术人员及力量,开拓云南地区招标代理业务,为云南省各地区建设工程服务。
XXX公司积极倡导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经过近十年稳健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与肯定,作为综合性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已经实现了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并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追求卓越是XXX公司稳健发展的源泉,不求最大只求最强是德汇人的愿景目标。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将充分整合公司优势和资源,以招标事业为基础,发展多元化业务,不断强化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中国招标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招标代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
招标代理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的开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
发布的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发布的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云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8、云建建[2004]395号文《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9、云建建[2004]396号文《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10、云南省建设厅第3号公告《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
11、云建建[2004]661号文《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人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
12、云建建[2006]254号文《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3、云建建[2006]257号文《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入滇建筑业及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14、(财政部及省财政厅采购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监察部财库[2003]120号);
(3)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07]2号);
(4)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03]38号);
(5)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财采[2005]11号);
(6)关于转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05]18号);
(7)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05]19号);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06]16号)。
15、各地方、行业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6、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协议书》)。
招标代理项目部组建
招标代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如下:
招标人
招标代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决策层
招标工作中联系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1、招标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招标人分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属于招标人。法人含义: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含义: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自然人含义: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2、项目所属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根据工程的投资情况及隶属关系,应由项目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备案,由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公告发布、见证招标投标过程。
3、本项目所属地的监督部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7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2)监督部门分类:一是当事人监督;二是行政监督;三是司法监督;四是社会监督。
4、公证机构
(1)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
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由国家设
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办理公证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务。
(2)公证机构在招标开标、评标阶段,进行开标现场公证活动,评标阶段全过程监督。
5、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在评标过程中,协助评标委员会把评标过程中相关表格进打印及资料汇总。
6、投标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竟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分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称自然人。
(3)招标公司负责投标人的报名,报名时检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7、其他。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沟通、协调
1、主动上门与招标人沟通,确定招标方案、招标工作日程安排,各标段划分,确定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工期或周期(交货期)、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内容。
2、项目部将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与招标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沟通,
并将招标人的愿望最大限度合规合法的融入招标文件中。
3、拟定各分项目的招标实施方案,拟定资格预审文件(若有时)、招标文件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业主及有关部门审批。
4、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云南省工程量清单相关计价文件进行综合单价的组价,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制定拦标价。
5、及时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各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本公司与省、市发改委及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融洽、协调,保证招标备案工作顺利畅通。
招标范围
(一)必须招标的范围
1、根据工程性质分为: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根据工作内容分为:
(1)勘察;
(2)设计;
(3)施工;
(4)监理;
(5)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二)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要求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按委托任务的规模划分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设计或施工或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承担建设任务:
1、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工工程;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3、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4、利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设计或施工;
5、地域环境限制的;
6、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三)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采用招标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
◆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向3家以上具备有实施能力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2)选择的范围不同。
◆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3)竟争的范围不同。
◆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竟争的范围较广,竟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
◆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竟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竟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4)公开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
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
◆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
◆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
◆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及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1046页(2024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