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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维修保养服务方案1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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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维修保养服务方案 目录 第一章 QHSE保障体系、控制措施和能力 6 一、 企业管理制度 6 (一)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6 第1条 总则 6 第2条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7 第3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0 第4条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6 第5条 劳动争议 18 第6条 附则 19 (二) 财务管理制度 20 第1条 目的 20 第2条 适用范围 20 第3条 职责 20 第4条 报销流程 20 第5条 差旅费报销 21 第6条 借款流程 21 第7条 发票规定 22 (三)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24 第1条 管理制度 24 (四) 安全生产 管理 制度 26 第1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6 第2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8 第3条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9 第4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0 第5条 安全设备设施检测维修管理制度 32 第6条 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34 第7条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5 第8条 作业环境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7 (五) 应急防范 管理 制度 39 第1条 应急制度 39 (六) 绩效考核 管理 制度 50 第1条 总则 50 第2条 考核范围 50 第3条 考核原则 50 第4条 考核目的 50 第5条 考核时间 51 第6条 考核内容 52 第7条 考核形式和办法 52 第8条 考核程序 53 第9条 特殊考核 54 第10条 考核结果及效力 55 (七) 污水、废油、废料处理 管理 制度 56 第1条 总则 56 第2条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56 第3条 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59 第4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60 第5条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62 第6条 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62 第7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63 第8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64 第9条 应急预案及制度 65 第10条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65 第11条 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66 第12条 危险废物台账 管理制度 67 第13条 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68 第14条 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69 第15条 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70 第16条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70 第17条 废水、废油、废物处理规定 71 (八) 维修车辆档案 管理 制度 73 第1条 档案制度 73 (九) 工位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制度 75 第1条 一般安全须知 75 第2条 车间安全制度 76 第3条 机修安全 工作 操作规程 77 第4条 汽车虹 ( 含空调工 ) 安全操作规程 78 第5条 汽车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78 第6条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79 第7条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0 第8条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0 第9条 轮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81 第10条 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1 第11条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82 (十)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制度 84 第1条 操作规程 84 二、 内部机构设置 86 三、 员工岗位职责 87 (一) 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87 (二) 钣金工岗位职责 89 (三) 油漆工岗位职责 89 (四) 维修工岗位职责 90 (五) 检验员岗位职责 90 (六) 鉴定员岗位职责 92 四、 安全管理目标 93 (一)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 93 (二) 安全中期规划 94 (三) 安全长期规划 95 五、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且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97 (一)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97 (二)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98 六、 QHSE管理措施 99 第二章 车辆维修技术方案 101 一、 车辆维修及保养流程 101 二、 维修过程及步骤 102 三、 维修技术标准 105 QHSE保障体系、控制措施和能力 企业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 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2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 包括合同制员工、聘用制员工、劳务工等 ) 。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1、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因其种族、民族、性别、肤色、宗教、政治和社会背景等而受到歧视。 2、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职、任人唯贤的原则。 3、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8周岁 ( 实习生必须年满16周岁 ) ,身体健康 , 品行端正 , 并且表现良好。 4、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应聘申请表》 ; 员工加入公司工作,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经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5、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流动人口婚育证、暂住证和就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 公司当场核查后并认为需复印后立即将原件返回应聘人员。 6、 员工在入职前与公司内其他员工存在亲属关系,应在《应聘申请表》上如实填写 ; 如在入职后与公司其他员工建立亲属关系的,应在一个月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禁止任职于同一部门、相关部门或担任财务上相关或互有影响的职务。 7、 内部推荐必须遵守公司内部推荐流程,推荐的候选人和其他应聘者获得平等的机会进行职位竞争。公司给合格的候选人平等的面试机会。推荐人员时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公司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或为候选人隐瞒以往的不良历史 ( 如有违法情况 ) ,否则将受到书面警告直至违纪解除的处分。 8、 人员面试、筛选至录用决策,通常经过人力资源部、需求部门主管/经理面试后,并经确认应聘者的经验知识和能力,对职位和组织文化的适配性等,最终作出决策。 9、 应聘者应在公司指定时间内至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公司对员工个人体检结果予以保密。 10、 员工就职第一天应向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 并填写相关表单,保证内容真实有效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信息 ( 有效期及身份证内容 ) 有变更的,须将新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 ) 立即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系统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 如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无法缴纳或发放 )。 2.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推荐表 ( 原件 ); DL实习生提供学历证明 ( 原件 ) 。 3.一寸照片6张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盖章的《退工备案登记表》原件 ;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原件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就业登记证 ; 本地户口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养老保险手册、住房公积金手册及转移单 ( 已完成公积金 账户 转移手续 ); 4.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 ; 5.非本地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 6.准确有效的联系地址、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 ; 7.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 以上原件 ( 除《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 ) 经核对后立即返回员工 11、 员工应填写或签收下列政策或相关表单 : 1.阅读员工手册确认表 3.职业道德操守协议书 4.保密协议书 5.新员工手续清单 12、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公司对员工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具体规定按《员工培训和资格论证》(SQP - 00119 ) 执行。 13、 因工作需要 , 公司对员工进行深造培训的另行约定。 劳动合同管理 14、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入职当天即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实习生除外 ) 。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盖章 , 并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 , 双方各执一份。 15、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1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并不予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 5.以欺诈的手段与公司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7、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同时向员 工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 工 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18、 合同到期经公司及员工双方确认后续签。公司将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实习生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将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 1 19、 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须按《物品归还清单》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归还相关公司物品。 20、 员工离职后,必须在离职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司领取离职证明及相关手册 ( 社保本、社保卡、就业证、公积金卡等 ), 逾期不领,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班次分别为白班、中班、晚班、夜班和日班,中晚夜班人员享受中夜班津贴。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6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可申请加班,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后方可加班 ; 实际加班需于加班次日向部门经理申报。 第27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刷卡及班别信息对所报加班进行审核并计算 ; 加班费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如有错报漏报,员工应立即提出,并按公司流程办理补报手续。 第28条 白班上班时间:8:00 -- 18:00 第29条 员工的休假如下 : 公休日(调休) : 星期一、星期二 ; 法定节假日(调休) : 元旦1天 ( 元月一日 ) 、春节3天 ( 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 ) 、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1天 ( 五月一日 ) 、中秋节1天、国庆节7天 ,其他 节假日参照政府相关规定。 第30条 年休假规定 : 1.在公司服务10年以内的员工,可享受10天年休假 ( 5天法定带薪假期,5天公司福利假 ); 在公司服务10年以上的员工,休假规定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2.员工休假时,需要先使用法定带薪假期,法定带薪假期休完后,方可休公司福利假。 3.员工离职前,必须将年休假休完 ; 未经公司允许 , 擅自离岗将被视为享用法定带薪假期 , 如超过可享用法定带薪假期时,将视为旷工。 4.员工如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完当年年休假,经双方协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5.员工因本人原因离职前未休完的公司福利假,不予结算薪资。 第31条 公假 : 因公司业务需要经部门经理同意核定为公假者 , 或依国家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凭有效证明可享受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32条 工伤假 : 依国家规定应给予工伤假者,凭有效证件 ( 工伤认定书、市级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原件 ) 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如发生工伤应第一时间告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 第33条婚假 : 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凭结婚证可享受婚假3天 ; 初婚晚婚者 ( 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 凭结婚证、身份证享受婚假13天。逾期未休作废。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34条 产假 : 1.女员工孕育36周以上,可休产假。 2.女员工结婚后生育,凭结婚证、准生证 ( 或准生证明 ) 和围产记录表,可享受产假90天 ; 初胎晚育者,凭独生子女证或初胎生育证明可再延长产假30天 ; 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再增加产假15天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应一次性连续休完,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35条 哺育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 , 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育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一小时。员工请哺育假时,每月需提前填写请假单,哺育假不可累计。如因自身原因而自动放弃哺育假的女员工,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来统计。 第36条计划生育假 ( 流产假 ): 已婚女员工怀孕后流产的,凭《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公司认可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师证明可休流产假,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具体规定如下 : 1.怀孕3个月内 ( 含3个月 ) 流产的,按医疗单位证明给予流产假30天 ; 2.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 ( 含7个月 ) ,给予流产假42天 ; 3.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流产假90天。 第37条 陪护假 : 公司男性员工,其妻子生育 , 凭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可在妻子生育后享受陪护假3天 ; 初胎符合晚婚晚育的凭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及初胎证明可享受陪护假10天。陪护假应在小孩出生后6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休完,逾期未休作废。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8条 丧假 : 员工直系亲属 ( 父母、配偶、子女 ) 去世,凭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员工与死者关系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给予丧假5天。员工其他亲属 ( 配偶之父母、同父母之兄弟、姐妹 ) 去世,凭有关证明给予丧假2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丧假需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休完。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9条 以上婚假、产假、流产假、陪护假应连续计算 , 如遇休假日、法定假日不另外补假。 第40条 事假 : 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而不能出勤者需请事假 , 事假期间无薪资。如全年事假累积超过10个工作日,则不享有当年的年终奖金 第41条 病假 : 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病假医疗期两种,规定如下 : 1.员工非因工负伤、身患疾病或生理原因经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必须治疗休养者,可请普通病假。 2.如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长期治疗休养的,按国家规定给予病假医疗期。 3.请病假的员工需提供公司认可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和医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请连续7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医疗发票复印件。 4.1个月内病假累计满个7工作日仍需要休病假的人员,由员工本人、员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三方共同到指定的医院确认病假。 5.如市级医院证明需要长期治疗休养的,按国家规定给予病假医疗期。医疗期满,员工应提供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员工若不能从事原岗位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 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6.如全年病假累积超过20个工作日 , 不享有当年的年终奖金 ; 7.下列情况,不享有年休假 : A.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病假累计2个以上的 ; B.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全年病假累计3个以上的 ; C.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全年病假累计4月以上的。 第42条 员工因故不能出勤者 , 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并填好请假单后,由部门专门人员送主管、部门经理核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后方能生效。员工因紧急情况无法上班 , 须在缺勤当日上班1小时内通知其直属主管 , 并由直属主管代办请假手续 , 否则视同旷工。特殊假别须附相应的证明。特殊假别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 ( 流产假 ) 、丧假、工伤假、公假、陪护假等带薪假。具体规定如下 : 1.核准标准 ( 天 : 指工作日 ): 2.请假时间以4小时/次为最小单位。 第43条 其他规定 : 1.假单申请核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即行生效,任何改动都需重新申请。 2.如果员工因打架斗殴或违反政府法令遭拘留或拘留审查的,拘留或拘留审查期间按事假处理 , 非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伤病、残,不能履行正常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 连续旷工天,按员工自动放弃劳动机会处理,合同即行解除。 3.全年事假、旷工累计满9天 , 扣除当年年终奖金。 4.各类请假假期和处罚的累积,从当年的1月1日至次年的1月1日为 一 年度。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44条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给付,按其所任工作的专业技能和职责等确定个人薪资标准,特聘人员薪资待遇依聘约另定。薪资由基本薪资及福利补贴组成。自报到之日起计发薪资,离职之日停薪,每月1日发放上月薪资。 第45条 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在6个月内安排员工补休,如无法补休的,则支付加班工资。 第46条 员工的正常日工资= ( 月基本工资+月福利补贴 ) 六21.75加班工资=加班小时X(月基本工资+174)X法定倍数 若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第47条 每年的一月份发放.上年度年终奖金,标准为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 1.当年10月1日 ( 含10月1日 ) 后入职的员工不予发放 ; 已经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不予发放。 2.进公司满三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按比例发放。 3.当年的12月31日前 ( 含12月31日 ) 由公司提出合同解除 ( 不包括合同终止 ) 或旷工 离职地均不 予发 第48条 公司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合同制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如发生相关情况,公司依法办理。 第49条 公司定期为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体检,定期为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已婚妇女提供妇检 ,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相关的体检。 第50条 特殊工种体检 : 1.公司定期安排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体检、年度体检和离职体检 ; 如员工上一次体检报告仍在六个月有效期内的 , 则无需再次进行特殊工种体检 ( 放射人员除外 ); 2.离职员工如未按公司指定时间进行特殊工种离职体检,则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体检,不再予以追补 ; 第51条 公司为工作员工提供工作餐 , 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当月伙食 , 为加班2小时以上的员工提供加班餐。为家庭住址较远的中夜班员工提供住宿,住宿员工每月50元的住宿费从当月薪资中扣除。详细规定按《宿舍管理办法》和《餐厅管理规定》执行 。 劳动争议 第52条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53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54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 , 本规定与现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55条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 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 (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 为准。 第56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57条本规章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 ( 或全体员工 ) 讨论和审议 ( 或通过 ) ,并张榜公布。本企业向每位员工发放《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58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1月1日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公司报销、借款的流程和付款的发票 , 防范公司税务风险、保护公司合法利益 , 健全审批手续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职责 3.1公司财务部为发票的审批责任人和归口管理单位 3.2公司各申请付款或报销的员工为发票的责任人 报销流程 4.1归类 费用发生完毕后 , 申请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 , 采用财务部统一发放的格式模板规范粘贴 , 粘贴过程中应根据费用性质 ( 如 : 加班交通费、餐饮费 , 业务招待费等使用“报销单” , 出差住宿费、交通费等使用“出差旅费报销单” , 预先支付的招聘费、员工体检费等使用“用款申请单” ) 分类粘贴 , 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4.2审批流程 4.2.1申请人费用单据粘贴完毕后交由财务部 , 财务复核无误后定期交由CEO审核 , 最后出纳划款 。 4.2.2从申请人提交纸质单据开始15个工作日内报销款到账 , 财务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单据有问题需要退回的 , 报销时长从申请人再次提交开始重新计算 。 差旅费报销 5.1定义 员工因工作需要 , 经公司安排 , 由工作地前往目的地出差乘坐各种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和出差补贴等 5.2流程 5.2.1申请 出差人返回公司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差旅发票整理完毕后办理报销手续 , 原则上公司不予借支 , 一律由员工个人先行垫支 。 5.2.2审批 同报销审批流程 ( 见4.2 ) 借款流程 6.1定义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求而临时借支的项款或备用金 6.2流程 6.2.1申请 借款人要预借时应填写“借据” , 需写明借款时间、具体用途、借款金额等。单据交由财务部留存 , 事情完成后借款人需归还余额并重新贴制报销单 , 作为清帐依据。未及时办理还款手续的 , 均遵循 前账 不清 后账 不借的原则。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需要日常备用金借款的 , 定期对账即可 , 但累计借款金额不能超过2万元整。按需借款 , 不允许超过业务范围外的借款 6.2.2审批 同报销审批流程 ( 见4.2 ) 6.2.3借款时长 时长同报销付款 , 如遇紧急借款 , 可联系财务加急处理 6.2.4归还借款 借款人应在事情完成后将借款余额通过银行转账归还 , 发生的费用以报销单形式进行冲账 , 流程同报销流程 发票规定 7.1及时性 开票日期超过60天的发票不得报销 付款发票应在付款项之后30天内取得发票冲账 , 经手人有超过30天未冲账的 , 不得再申请付款 7.2发票规范 7.2.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 开票日期自2017年7月1日起 , 发票中有纳税人识别号栏的 , 务必要填写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7.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 , 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 , 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公告内容 :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 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 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取得的发票中商品名称不允许是统称 , 如 : 办公用品 , 商品一批 7.2.3发票的其他要求 (1 ) 发票上有收款单位名称的 , 收款单位必须是公司全称 , 不允许有错别字、多字或少字 (2 ) 有税务机关监制的章 , 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 章的字体必须清晰明了 (3 ) 先付款后冲账的 , 收款单位名称必须和开票单位名称一致 (4 ) 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 , 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实行自检、复检和总检相结合的质量三检管理制度。对检验不合格或未通过生产管理部总检确认的维修车辆不得放行出厂。 维修人员负责维修质量的自检,部门主任负责维修质量复检,专职检验负责竣工车辆的试车总检。 维修人员自检时务必核对该维修车辆派工单谁给你的所有维修项目是否全部已完成,而且100%达到质量要求。 各生产部门负责对已完工维修项目进行自检、复检,检验人员对于增加的维修项目,检验人员必须在维修派工单上注明“增加作业项目”或“建议维修项目”,并签字确认,及时交生产管理部进行单项维修项目检验。 生产管理部对已完工项目检验后准确上传电脑通知前台,对整车竣工车辆及时总检试车,统计增加作业项目和建议维修项目,上传电脑通知前台并在委托合同书上签字确认。 生产管理部对单项检验不合格的维修车辆,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返工维修。 质量检验应贯穿 于 维修的全过程,零部件在发放前应进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配件,坚决不能发放。 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对领用配件严格检查,发现不合格配件要及时报告部门主任或生产管理部进行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配件应及时退回材料库房。 维修车辆完工后维修人员对总成维修、重点部位维修的车辆,应做好公司识别标记贴上维修专用标签。 安全生产 管理 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方针、全学习,做到人人懂法规,个个会使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消防安用消防器材,时刻 牢记 火警电话119。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对所管部位、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人,不发生火灾事故。部门主管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3、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熟悉消防设施,掌握火警与初期火灾扑救方法。 4、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灵敏,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堆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操作,妥善保管、单独存放、远离火源。 5、对室内使用的电线电路定期检查维护,杜绝切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禁止在钣金维修区域以外的所有车间、工间及库房内使用明火。 6、消防安全检查要注意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加强夜间巡查,监督各部门下班前做好场地、实施的整理整顿,消除隐患。 7、如发生火情,值班员或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关闭切断电源,防止爆燃,情况严重紧急时,边抢救灭火,边报火警。 8、消防器材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实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9、加强人员管理监督,违反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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