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投标方案
目录
第一章
项目需求分析及工程概况
21
第一节
项目需求分析
21
第一条
项目目的
21
第二条
项目范围及工程难重点
21
第三条
项目需求具体细则
21
第四条
项目要求
24
第五条
其他要求
30
第二节
工程概况
31
第一条
建设规模
31
第二条
工程目标
32
第二章
现场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
33
第一节
成立施工组织机构
33
第一条
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立
34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内部组织原则
34
第二节
施工组织指导方针
35
第一条
主要指导方针
35
第二条
科学组织、精心施工
35
第三条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
36
第四条
科技先导、争创一流
36
第三节
施工具体组织机构
37
第一条
组织架构图
37
第二条
岗位职责
38
第三条
项目人员管理
63
第四节
管理控制措施
69
第一条
项目管理控制措施
69
第二条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
70
第三条
施工项目的进度控制
71
第四条
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
73
第五条
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74
第六条
环境保护管理
75
第七条
项目管理的实施
77
第三章
资源配备计划及保障措施
77
第一节
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
77
第一条
劳动力来源
77
第二条
人员调配计划
78
第三条
劳动力管理组织原则
81
第四条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
84
第五条
施工项目劳动组织的管理措施
96
第二节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
101
第一条
施工机械设备组织配置及原则
101
第二条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
102
第三条
拟配备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105
第四条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保证措施
106
第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
109
第三节
材料供应计划
118
第一条
材料供应采购及供应措施
118
第二条
料具管理及保障措施
119
第四章
施工总部署
132
第一节
施工部署的主要思路及原则
132
第一条
施工部署的主要思路
132
第二条
施工部署原则
134
第二节
施工总体部署
135
第一条
成立高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35
第二条
施工程序总体设想
135
第三条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选择
136
第四条
总体施工部署及施工流程
137
第五条
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
138
第六条
施工流程
139
第三节
施工准备
139
第一条
技术准备工作计划
139
第二条
施工现场准备计划
140
第三条
人员准备计划
141
第四条
工程试验、检验准备
141
第五条
测量及仪器准备
142
第六条
物资准备
142
第七条
施工准备工作具体体现
143
第五章
施工总平面布置
147
第一节
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原则
147
第一条
布置原则
147
第二条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50
第二节
项目部标识标牌设置原则
157
第一条
驻地和施工场地标识标牌
157
第二条
各部室标识标牌
157
第三条
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识标牌标语
159
第三节
平面布置管理制度
159
第四节
消防保卫
160
第六章
主要施工方案
162
第一节
施工前注意事项
162
第二节
挖除旧路面施工方案
163
第一条
施工测量
163
第二条
施工工艺
163
第三条
具体挖除施工方案
165
第三节
稳定砂砾施工方案
171
第一条
材料要求
171
第二条
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171
第四节
雨水井及雨水支管施工
173
第五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方案
174
第一条
材料要求
174
第二条
水泥稳定碎石组成设计
175
第三条
施工技术措施
175
第六节
水泥混凝土路缘石预制、安装施工方案
181
第一条
施工准备
181
第二条
路缘石的预制
182
第三条
路缘石运输及安装
183
第七节
透层、粘层、下封层施工方案
187
第一条
透层施工
187
第二条
粘层施工
188
第三条
下封层施工
189
第八节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方案
190
第一条
技术准备工作
190
第二条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措施
193
第九节
标线施工方案
201
第一条
技术要求
201
第二条
技术准备
202
第三条
技术措施
202
第七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203
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
203
第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原则
204
第二条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205
第二节
各部门及主要人员的质量职责
208
第一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质量职责
208
第二条
项目经理的主要质量职责
209
第三条
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210
第四条
副经理质量职责
211
第五条
质安组质量职责
212
第六条
施工组质量职责
213
第七条
材料组质量职责
215
第八条
经营人员质量职责
216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质量职责
217
第十条
质检员质量职责
217
第十一条
试验室质量职责
218
第十二条
现场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219
第十三条
施工工长质量职责
220
第十四条
施工员质量职责
220
第十五条
班组长质量职责
221
第三节
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222
第一条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22
第二条
施工要素的质量控制措施
223
第四节
交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28
第五节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229
第六节
成品保护措施
231
第一条
成品保护承诺
231
第二条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231
第三条
成品保护实施措施
236
第七节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237
第一条
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37
第二条
坚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策划制度
237
第三条
图纸审核制度
238
第四条
技术交底制度
238
第五条
测量复核制度
239
第六条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40
第七条
现场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242
第八条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244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45
第十条
文件资料记录制度
247
第十一条
验收合格产品保护制度
247
第十二条
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247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248
第八节
工程质量工作总结及管理检查
249
第一条
工程质量工作总结
249
第二条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250
第九节
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251
第八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254
第一节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54
第一条
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254
第二条
安全施工目标
255
第三条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55
第四条
安全施工管理岗位责任
258
第五条
安全施工岗位职责与权限
259
第二节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66
第一条
工地安全施工例会制度
266
第二条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267
第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补偿金和抵押金制度
267
第四条
持证上岗制度
268
第五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68
第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69
第七条
安全检查制度
269
第八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73
第九条
生活区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78
第十条
项目作业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80
第三节
安全管理措施
281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281
第二条
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283
第四节
安全防范措施
285
第一条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标准
285
第二条
层层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
285
第三条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85
第四条
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保护措施
286
第五条
实行安全奖惩
287
第五节
创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
289
第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90
第二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要求
291
第三条
主要运输机械的安全管理
293
第四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94
第五条
现场的安全防火措施及制度
294
第六条
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295
第七条
现场安全、保卫、卫生
296
第六节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公示及控制措施
296
第一条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296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
298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299
第四条
施工现场事故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
305
第九章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07
第一节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07
第一条
文明施工原则
307
第二条
建立健全文明施组织机构
308
第三条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说明
308
第二节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10
第一条
组织领导
310
第二条
场容场貌的管理
310
第三条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
318
第四条
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322
第五条
文明施工奖惩措施
323
第六条
文物保护措施
324
第十章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325
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325
第二节
相关环保措施
326
第一条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326
第二条
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327
第三条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328
第四条
材料污染控制措施
329
第五条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331
第六条
废弃物处理措施
331
第七条
工地保洁措施
332
第三节
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332
第一条
绿色施工原则
332
第二条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36
第十一章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339
第一节
施工总进度计划
339
第二节
确保施工总进度的措施
340
第一条
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340
第二条
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障措施
341
第三条
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它保证措施
341
第四条
确保工期的组织保证措施
342
第五条
技术保证措施
343
第六条
加强工程进度的计划性
344
第七条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345
第八条
施工进度的贯彻
345
第九条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
345
第十条
后勤工作保证
351
第十一条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351
第十二条
统一管理的保障
351
第十三条
成本控制及资金保障
354
第十四条
其他相关措施
359
第十二章
施工协调管理
360
第一节
组织协调的原则
360
第二节
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
361
第一条
重视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利益
361
第二条
进点主动走访联系
362
第三条
施工中加强联系
362
第四条
参与企地共建活动
362
第五条
切实落实地方利益
363
第六条
依靠政府处理事件
363
第七条
善始善终做好收尾
363
第三节
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协调配合
364
第一条
总则
364
第二条
联络
364
第三条
争取支持
364
第四条
创造条件
364
第四节
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365
第一条
配合原则
365
第二条
过程中的服务
365
第三条
竣工后的服务
368
第五节
与设计的配合措施
369
第一条
配合原则
369
第二条
具体配合措施
369
第六节
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371
第七节
与供货商的配合措施
373
第十三章
成本控制措施
373
第一节
成本控制原则
373
第一条
全面控制的原则
373
第二条
动态控制的原则
374
第三条
创收与节约相结合的原则
375
第四条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76
第二节
项目成本管理制度
376
第一条
制度控制
376
第二条
定额控制
376
第三条
合同控制
377
第四条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实施
380
第三节
成本控制组织措施
383
第一条
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384
第二条
建立成本控制体系
384
第四节
成本控制技术措施
384
第一条
进行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385
第二条
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385
第五节
成本控制经济措施
386
第六节
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387
第一条
积极采用降低成本的管理新技术
387
第二条
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
387
第十四章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88
第一节
合同管理总则
388
第二节
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
389
第一条
成立合约管理委员会
389
第二条
合同评审
390
第三条
主要职责
391
第三节
施工合同评审
394
第一条
总包合同评审
394
第二条
劳务及分包合同的评审
396
第三条
分包合同的评审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397
第四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98
第一条
工程总包合同
398
第二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399
第五节
合同交底及履约
400
第六节
合同印章使用
401
第七节
合同变更与解除
402
第八节
合同文件的使用与存档
403
第九节
合同管理责任与奖惩
404
第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与奖惩
404
第二条
合同管理工作的奖励
404
第十五章
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407
第一节
冬季施工措施
407
第一条
土方的冬季施工措施
407
第二条
水泥稳定碎石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408
第二节
冬季施工的安全与防火
410
第三节
雨季施工保证体系
410
第一条
雨季施工准备
410
第二条
雨期施工技术措施
411
第三条
雨季施工计划
412
第四条
雨季施工专项措施
413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
413
第六条
雨期施工安全文明措施
414
第十六章
项目重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415
第一节
项目重难点
415
第一条
项目重点
415
第二条
项目难点
416
第二节
合理化建议
418
第一条
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
419
第二条
工程主要材料集中供应
420
第三条
进一步加大现场文明施工的调控力度
420
第四条
做好各工序协调工作
421
第十七章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
424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综合应用
425
第二节
“四新”应用的组织措施
426
第三节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426
第一条
新工艺应用
426
第二条
新技术应用
426
第三条
新材料应用
427
第四节
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
427
第一条
砼温度监控
427
第二条
砼防裂措施
428
第三条
防止高强砼裂缝施工技术措施
429
第十八章
竣工阶段的收尾管理措施
430
第一节
交接与验收工作
430
第一条
交接工程
430
第二条
主要验收工程
430
第二节
档案资料的形成与整理
431
第一条
档案资料整理原则
431
第二条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431
第三条
文字材料的整理要求
433
第四条
竣工图的编制
434
第三节
施工现场退场的准备
438
第四节
工程保修服务
439
第一条
保修服务承诺与回访制度
439
第二条
维护保修措施
445
第十九章
项目服务承诺
450
第一节
工程施工服务承诺
450
第二节
工期保证承诺书
452
第三节
施工进度保证承诺
453
第一条
调整和完善计划
453
第二条
落实后期保障工作
454
第三条
调度措施
454
第四条
工期调整及追赶措施
455
第五条
施工进度滞后应急措施
456
第六条
加强施工队伍的力量
456
第七条
计算机辅助管理措施
457
第二十章
应急预案
459
第一节
组织准备
459
第一条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59
第二条
领导小组职责
460
第二节
应急救援程序
460
第一条
上报程序
460
第二条
处理流程
461
第三条
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462
第三节
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及预案
463
第一条
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
463
第二条
施工现场消防预案
464
第四节
治安联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73
第一条
治安联防方案
473
第二条
重大节假日安全保卫方案
474
第三条
治安保卫制度
475
第四条
工地门卫制度
476
第五条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477
第六条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
478
第五节
施工现场伤亡事故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79
第一条
预防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方案
479
第二条
施工现场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80
第六节
食物中毒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82
第一条
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方案
482
第二条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483
第三条
食堂管理规定
484
第四条
餐具等设备的管理
485
第五条
民工宿舍管理规定
486
第七节
职业中毒与职业病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87
第一条
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487
第二条
职业病预防措施
488
第八节
机械事故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89
第一条
机械设备和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489
第二条
现场施工机械管理方案
491
第九节
疾病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492
第一条
预防疾病措施
493
第二条
施工队预防“乙肝、禽流感”管理制度
494
第三条
控制“乙肝、禽流感”疫情措施
495
第四条
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496
第五条
疫情防控预案
497
第十节
打架斗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01
第十一节
农民工工资拖欠预案
502
第一条
《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502
第二条
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503
第三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504
第四条
应急储备资金安排
505
第十二节
投诉处理应处置预案
505
第一条
适用范围
505
第二条
应急响应
506
第三条
责任追究
507
第十三节
抵抗风险措施
507
第一条
项目风险管理
508
第二条
项目风险管理目标
508
项目需求分析及工程概况
项目需求分析
项目目的
进一步加强XX市XX区市政道路破复及管线单位应急抢修工程管理,提高市政设施完好,加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XX市XX区市政道路和各类地下管线设施完好运行,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优良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提供优良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
项目范围及工程难重点
XX市XX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工程,其难重点为:全天候24小时不定时破复抢修、工程零星、点散及面广、地下管线复杂,XX市XX区范围包含老城区,人车密集,我方应充分考虑上述特点,合理测算费用。
项目需求具体细则
(一)人员要求
1.我方须建立专职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健康劳务工人(年龄XX岁以下)不得少于XX人,进场服务前需提供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扫描件报招标单位备案,并购买相应保险。所有劳务工
人必须全程参与该项目施工,如有变动调整(不含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测量员(或资料员)和安全员),需提前三天书面上报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
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填写)
人员岗位
数量
说明
施工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劳资专管员
3.我方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市长热线、各类媒体、网络、数字市政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勤控系统平台等反映问题的回复和处置及平时施工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4.工程量严格按照招标单位下发给我方的市政道路挖掘许可证上办理的面积进行施工,我方必须无条件严格按照挖掘许可证上的工程量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开挖面积和深度,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执行,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必须有招标单位、监理方、施工方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5.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要求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我方应积极配合,无条件地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完成施工;
6.工程质量保质期为XX年,在保质期内恢复质量产生问题且不是因为人为损坏的,由我方自行无偿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XX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实施细则》、《XX市XX区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XX市XX区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执行。
1.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工程公示、安全提醒标志、夜间警示灯具,需在施工围挡20米外设置施工提醒标志;
2.施工区域应按照招标单位统一要求设置硬质围挡,除
因施工区域无法进行固定围挡并上报招标单位同意后,可采
取临时可移动围挡,否则不可随意更改围挡设置;
3.施工人员作业时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安全帽,作业服装须有明显的反光标志,现场管理人员需佩戴工作牌;
4.施工区域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所有材料和渣土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堆放并进行覆盖;
5.要求做到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前提下尽快施工,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施工区域我方不得随意破坏道路、破坏地下管线、路面上搅拌砂浆、侵占道路、破坏桥梁、排放污水等现象。
7.由于我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8.我方需每日向招标单位以照片或视频的形式汇报施工情况,并做好施工前、中、后资料的收集。
9.我方需每日安排专职巡查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围挡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
项目要求
(一)通用标准
1.我方应当编制快速处置应急预案,成立抢险小组,确定责任人,建立相应的快速处置流程,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时限要求完成抢险任务。
2.时刻树立和加强防灾抗灾的意识,做好防灾抗灾的准
备工作。在灾害来临前加强管理,派专人进行检查。在接到灾害预报通知时,主要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调集人力、机械设备及材料随时候命。灾害期间,发现树木等设施危及人民安全和影响交通的,要立即予以清理,疏通交通,及时排涝。
3.我方应当加强巡视,在巡视中发现有私开道口、私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接用市政电源、悬挂广告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当积极主动予以制止并控制现场,同时报招标单位,配合做好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
4.巡视中发现由于市政设施(含排水检查井、收水井)损坏、遗失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车辆行人交通安全隐患时,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下,在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修处理,通知交警部门协助疏导交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单位。发现非区属施工范围内的窨井盖丢失和损坏的,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监理、招标单位。
5.施工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作业人员在施工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要求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施工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招标单位统一部
署要求执行。我方在施工时应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和导流措施,并负责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
6.我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施工作业现场应干净整齐。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我方在施工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应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8.我方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创建”等期间按要求完成招标单位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9.如招标单位要求履行工程报建手续,我方在开工前,应完善办理各类报建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
10.施工中对涉及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线杆、地下管线、古树名木等,我方应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如我方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的,则所有责任由我方负责。
(二)道路设施施工标准
1.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施工工
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等。
2.城市道路的破复施工作业应做到,道路恢复形状应力求规则、美观。城市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破挖路面原状恢复,结构层回填一般按照以下执行:原沥青车行道回填采用级配碎石回填至路床,基层采用5%水稳36CM厚,沥青采用6CM厚AC-20+4CM厚AC-13改性沥青。原砼路面车行道回填采用级配碎石回填至路床,基层采用5%水稳36CM厚,面层C35商品砼24CM厚浇筑。人行道回填原土回填至路床下20CM厚,基层采用20CM厚级配碎石+20CM厚C25砼+原材质的人行道砖。特除情况按业主要求实施。
3.人行道施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表面及侧石顶面平整,表面清洁无积水;
(2)表面铺砌块完整、无色差,花色图案一致,砌块块间缝宽及相邻砌块间高差、表面纵横坡应符合规范要求;
(3)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4)人行道施工作业在同一道路、同一时间段进行时,不得在道路对称两侧同时施工;必须设置行人通道,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
4.侧(平)石的施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侧(平)石维修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其规格、材质应与原路段保持一致;
(2)侧(平)石安装应稳固,外边线直顺;花岗岩、大理石类的侧(平)石其线宽不小于3mm,最大缝宽不得超
过10mm;
5.水泥混凝土道路和沥青道路施工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1)混凝土施工必须振捣密实,不得出现漏振或振捣不实现象。
(2)水泥混凝土路面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施工,表面应平整、耐磨、抗滑。
(3)沥青路面恢复,应符合槽型规则,凿边作方,整齐垂直,密实平整,接茬平顺。
(三)设施施工质量
1.施工技术要求按照《XX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XX市XX区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XX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等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如累计三次发现不符合规范验收标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施工质量符合各项设施维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及通过XX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季度考核,施工期内累计两次市级季度考核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全额扣减其所有履约保证金。
3.因施工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XX市XX区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中的内容要求,我方应及时进行相关施工整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我方负责。如果我方无正当理由(经招标单位批准除外)未及时进行整改,招标单位将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罚款。
4.施工期内,我方应作好项目区域内各类道路设施的维
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项目期限和项目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我方全面负责。
5.我方要对现有设施、设备和地下管线保持完整、完好,如施工中对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应及时维修、更换。
6.我方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招标单位、监理的文件规定等要求施工,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招标单位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取样抽检,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其他要求
1.招标单位不负责提供我方的办公场所。我方须自费在XX市XX区范围内设立项目部和物料存放场地。如我方在XX市XX区内无以上固定场所的,必须在履约服务前设置完善,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签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投标方案模板(技术标_508页)(2024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