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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建议书(235页)(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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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4 第一节 项目名称 4 第二节 建设背景及政策依据 4 第三节 指导思想 6 第一条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7 第二条 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7 第三条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7 第四节 项目建设目标 7 第五节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9 第六节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7 第七节 经济与社会效益 17 第一条 经济效益分析 17 第二条 社会效益分析 18 第八节 主要结论与建议 20 第二章 需求分析 21 第一节 现状分析 21 第二节 需求分析 23 第一条 数据能力提升需求 23 第二条 “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需求 29 第三条 运营指挥中心和大数据可视化分析需求 32 第四条 密码应用系统需求 32 第三章 总体架构 46 第一节 平台架构 46 第二节 业务逻辑 49 第三节 数据架构 51 第四章 建设方案 54 第一节 数据层建设 54 第一条 标准规范体系 54 第二条 数据治理系统 59 第三条 基础库及主题库建设 87 第四条 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90 第五条 空间地理信息库(复用与对接转换) 96 第二节 支撑层建设 98 第一条 分布式云架构改造 98 第二条 区块链平台 109 第三节 应用层建设 111 第一条 自然人画像 111 第二条 企业画像 111 第三条 人企立方(关联图谱) 112 第四条 人房一体网格化管理平台 112 第五条 区块链应用服务层 117 第六条 运营指挥中心 119 第四节 展示层建设 120 第一条 智慧 APP(政务服务模块升级) 120 第二条 政务 GIS 基础平台 121 第三条 可视化平台 121 第四条 人工智能平台 138 第五节 安全体系建设 141 第一条 密码支撑服务平台设计 141 第二条 市级安管中心 193 第五章 项目实施进度 226 第一节 项目建设期 226 第二节 实施进度计划 227 第六章 项目概算 231 第一节 投资概算编制说明 231 第二节 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233 第三节 资金来源 235 总论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 建设背景及政策依据 2020年伊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基建”概念呼之欲出。 “新基建”是服务于国家长远发展和“两个强国”建设战略需求,以技术、产业驱动,具备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并完善5G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基建”建设布局。以“新基建”牵引,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底座”和“基石”,对于引燃“十四五”产业动力新引擎、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构建智慧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推动“新基建”产业发展,提升市一级政府“数字经济”的比重,结合国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指导方向和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需求,搭建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是最终形成智慧城市大脑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一步。 具体政策依据如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点》(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三融五跨”为指引,以信息化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基础设施升级 、 数据汇通、优政惠民、信息安全和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机制创新 、 科技创新为动力,实现惠民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高质量产业体系。 2020年4月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研究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 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 、 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项目建设目标 推进市一级政府搭建数字政府建设的规划要求,结合市一级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现状,牢牢抓住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应用的痛点,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以“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享共治”为原则加强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顶层设计。 通过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建设,以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智慧化为实施路径,加快实现“平台通、数据通、信用通、业务通”,推动政府全方位、系统性变革和数字化转型,建立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提升政府运行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新基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1.5市一级政务大数据应用的痛点分析 尽管目前市一级政府普遍在数据治理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仍存在数据管理机制尚未健全、数据标准执行效果不佳、数据共享能力有待加强、数据应用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 1、数据共享难质量不高:各个部门审批系统数据共享难,数据推送不及时,经常掉件、错件,已有的部分数据存在数据质量问题,导致线下、网上办件效率不高。 2、数据小农意识:越来越多部门意识到“数据是一种财富”的时候,反而阻碍了内部数据资源的整合。存在着严重的“数据小农意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导致一个个“信息孤岛”的产生。 3、数据烟囱林立:政府各部门独立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无论是逻辑上还是物理上都是分散的,很多相同的信息在不同的部门被重复采集和存储,但格式各异,内容不一,导致“数据烟囱”林立。同时,面向部分国垂和省垂信息化系统,现阶段这类系统的数据还难以采集和获取。 4、数据标准缺失:如果上级标准不明确不细化,下级如何开展数据标准梳理工作?下级部门形成了标准,如何得到上级认可?如何与其它地方标准对接? 5、数据管理无序:数据管理工作无序化现象严重,各政府部门重本单位需要轻跨部门统筹要求,存在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困扰政府数据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6、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用统一的数据模型或者数据算法完成。 7、数据多效果少:信息孤岛、数字鸿沟依然严峻,数据价值的普惠化不足;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资源流通不畅,管理能力弱,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 8、科技新落地少:应用领域不广泛、程度不深,尚未体现出数据融合的价值。善政、兴业、惠民的数据应用场景少,体验还处于节点化阶段,只存在于某项服务、某个系统、某个平台,尚未走向全网化。 9、单点强全局弱:数据平台、应用系统建设侧重功能叠加,忽略了能力叠加;硬件过度建设,全局数据智能不足;单极化、断头式服务导致政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足。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政务平台总体技术架构 1.政务平台总体设计 1.“数据层”的服务能力提升 一、完善数据治理标准 在国家和省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标准框架下,开展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以及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1)完善统一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形成部门数据责任清单、系统数据清单、数据需求清单等“三张清单”,建立统一的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使得两个目录的规范率达到90%以上。 (2)完善数据采集汇聚机制,实现对市直部门及重点行业的基本数据的完整收集。 (3)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实现数据鲜活率达到90%,为政务业务的开展提供鲜活的数据支撑。 (4)完善省市区数据共享模式和共享渠道。构建省、市一体化共享体系,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最终实现信息共享率达到90%。 二、加快数据仓库建设 (1)完善基础库建设,按统一的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 (2)加快主题库建设,在汇聚整合部门基础库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完善市级主题库,并由业务部门牵头建设政务服务、宏观经济、营商环境、精准扶贫等专题库。 (3)完成监管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要求,梳理市一级政府监管目录,完成互联网+监管核心业务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库。 (4)实现时空大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市一级政府“统一数据资源”的要求,对已有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进行坐标转换、格式转换、数据建库;基于一个数字网格,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实现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监管功能叠加的网格划分与建库。 三、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确权、追溯 数据确权:当数据从各专业系统集成至大数据中心应用层形成时,要进行一定的数据封锁、确权,明确数据管理权,可保证对外提供数据的安全性,不会造成其他人对数据的篡改、转发等。通过区块链零知识证明技术实现对数据保密和对外服务双重需求。一方面保证了数据加密安全,二是体现了数据在保护隐私的环境下进行业务上的多方验证。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实现价值数据的授权使用,赋予数据所有人以权力,以智能合约对价值数据的接入、请求、授权、共享行为进行管控,数据供需两端权责分明、无可抵赖。 数据追溯:系统会按照时间顺序链接每次数据使用信息,不会像普通的中心化数据库容易被篡改,从而可以实现数据流上的可追溯,用户在“授权记录”中可以随时随地查询授权时间、数据类型信息,并可在使用后随时解绑。需要说明的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是公开的,但数据流向是被严格保密的,这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用户的隐私。 四、强化数据管理机制 (1)制定政府数据管理责任,强化绩效评估,推动数据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规范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流程,拓宽数据纠错反馈渠道,提高数据问题解决的及时性,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相关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1.6.4“支撑层”的分布式架构改造 一、分布式云架构改造 随着分布式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的大力发展和交叉融合,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分布式架构可以有效的解决传统集中式架构的成本高,扩展性差等问题。且云计算特有的热迁移,亲和性和背离性等特性可以有效的提高了业务的稳定性和灵活性。面向未来市一级政府政务大数据的应用场景,采用分布式云架构对政务云平台进行改造升级。 市区两层平台对接 二、区块链平台建设 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简单来说,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1.6.5“应用层”的深度挖掘和关联应用 一、自然人画像 以公安人口数据为基础,逐步融合卫计委、民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重点建设和整合公安户籍信息、人口普查信息、公务员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人事关系信息等信息资源,扩展健康、收入、婚姻、社保、救助、贫困、残疾、流动、死亡等信息,逐渐丰富人口基础信息资源条目,构建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统一的、可共享的人口综合信息库。为全市相关部门的业务应用、跨部门业务应用和宏观决策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与服务。同时,确定企业和社会公众各类人员的访问权限,实现人口信息全方位服务。 二、企业画像 综合各委办局法人信息,构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统一的、可共享的法人综合信息库。包括各类法人单位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产规模、税源税收、销售收入、就业人数、人才构成、产品服务等信息,为全市相关部门的业务应用、跨部门业务应用和宏观决策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与服务。 三、人企立方(关联图谱) 运用图数据库,将自然人画像和企业画像进行关联,建立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关联图谱,为全市相关部门的业务应用、跨部门业务应用和宏观决策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与服务。 四、时空大数据服务 充分运用自然人画像、企业画像、人企立方、轨迹信息和地址信息建立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监管功能叠加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五、运营指挥中心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基于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支撑环境,以政务管理主题库为基础,扩展建设新型城市智慧中心业务所需地理信息库、业务库、主题库和指标库,建设融合业务展示系统,提供综合的运行监测、信息查询展示、信息简报呈现、数据分析、联动指挥、决策支持等资源服务应用。实现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委办的融合数据资源视角,实现数据信息资源融合服务与创新服务,通过系统达到及时了解本市发展的综合情况,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为政策拟定提供依据。 1.6.6“展示层”的多媒体融合 一、GIS平台建设 对外提供统一的资源展示窗口,满足时空信息的使用需求;完善平台的空间分析服务方法,实现时空大数据下的复杂GIS分析;建设时空大数据的挖掘与可视化服务能力,梳理平台的服务层次和体系,提升平台的时空信息服务支撑能力。 二、可视化平台建设 该平台可将清洗整理后的各类成果数据和指标通过图表、动画等形式形象、直观的展现。既可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发布,也可通过政务外网数据直报系统向政府定期推送,即可展示于会议室大屏,也可展示于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以便于政府科学化精细化决策。 可视化平台: 三、AI人工智能平台建设 人工智能平台是数据应用的进一步延伸,推动数据应用进一步智能化,将在数据治理平台进行的一系列的数据服务构建操作进行智能化实现,让数据的接入、存储、分析展现、训练、到构建管道更加自动化。主要能力包括文本文档处理、机器视觉及语音智能等,在提供通用能力的基础上,需要结合数据和业务需求进行AI能力的定制化适配。 1.6.7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关于国、省、市、县四级安管中心建设规划的总要求,以国家《网络安全法》为核心,建设市网络安全管理中心,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确保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逐步推进安全等保测评、软件测评、密码安全测评等,确保严格按照国家安管中心的数据标准进行数据同步监管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市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项目总投资为9800万元,拟申请市级财政财政资金 经济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分析 1.8.1.1促进5G、数字经济等“新基建”产业发展 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既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信息化发展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引擎。随着全国数据共享共用生态的建立与发展,加快5G网络建设步伐,驱动数据生产、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一系列数字经济形态的生根,不断完善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 1.8.1.2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可以有效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数据应用能加快实现无纸化办公,大大降低环境治理成本和行政办公成本;信息系统更为广泛的运用与行政事务,可以减少人员投入、提升工作效率。以上方方面面都可以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1.8.1.3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政务云密码支撑服务平台建成后,结合政务云服务模式,借助云中心的整合共享,建立统一的支撑服务平台,为市政务云平台各单位的政务系统提供统一密码服务。通过云密码服务模式,可以极大的降低市级下属各单位使用密码服务的资金成本和技术成本,解决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实现云密码服务体系的集约化管理和运营,有效的降低安全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社会效益分析 1.8.2.1可增强人民群众在政务生活中的获得感 本项目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流程优化为抓手,以统一平台为依托,以“少走快办”为目标,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捷化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有效的解决市民、企业办事难的问题,改变以往市民、企业对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促进市民企业办事便捷化和高效化,提升政府整体效能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有效促进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1.8.2.2可构建全方位监管机制 建立监管工作情况评估、监管数据推送反馈、监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监管过程和监管效能的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监控告警: 1.8.2.3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可实现实时、精准、高效、可靠的大数据管理、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并且进一步深化政务大数据应用开发和创新,推进数字化在政府中心工作的创新应用,有力支撑政务部门相关职责的高效执行,能有效地推动政务服务的精准化、社会治理的精细化和宏观决策的科学化。 1.8.2.4可增强社会公信力 可畅通政府与百姓间的沟通渠道,做到全时段、全业务、全流程的为老百姓服务。通过集中处理一些省市县不能处理的问题或一些重大百姓民生问题等,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通省市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大数据平台,市各职能部门、市区县之间 沟通渠道障碍,解决市民政务服务热线过多不便于市民记忆的难题。 1.8.2.5可确保信息应用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近年来,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重要信息系统数量大幅增加,系统复杂程度大幅提高,业务依赖信息化程度大幅增强,信息技术已日益成为提高政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力手段。政务行业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关系人民民生、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权益,密码作为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在身份识别、安全隔离、信息加密、完整性保护和抗抵赖性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主要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是落实国家及各地省市“新基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要环节,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各地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后对各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数字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本项目建设的建设目标明确,详细可考核。方案详尽可行,本项目费用估算严格遵循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费用估算指导文件,项目概算合理,项目风险可控,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建议抓紧组织配备高素质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项目后期建设工作,以先进的理念,搞好项目投资、技术开发、设备采购等事宜,加快项目进度,以时间争效益,尽快组织实施。 需求分析 现状分析 1、政数局现有信息化平台 整体资源包含市一级政府各委办局行政审批平台、政务数据共享,搭建云管理平台。 2、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将建成资源目录体系、共享与交换体系。完成目录管理系统、共享门户网站、共享交换平台等多个系统。并与省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能力平台)开展对接工作3、政务数据应用系统 建设市电子证照库,,通过电子证照平台市一级各行政审批 平台提供电子证照服务,例如义务教育阶段网上报名资质审核系统平台。 2.2主要关键点 尽管相当多的省市政府在数据治理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数据管理机制尚未健全、数据标准执行效果不佳、数据共享能力有待加强、数据应用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 1、数据共享难质量不高:各个部门审批系统数据共享难,数据推送不及时,经常掉件、错件,已有的部分数据存在数据质量问题,导致线下、网上办件效率不高。 2、数据小农意识:越来越多部门意识到“数据是一种财富”的时候,反而阻碍了内部数据资源的整合。存在着严重的“数据 小农意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导致一个个“信息孤岛”的产生。 3、数据烟囱林立:政府各部门独立开展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无论是逻辑上还是物理上都是分散的,很多相同的信息在不同的部门被重复采集和存储,但格式各异,内容不一,导致“数据烟囱”林立。同时,面向部分国垂和省垂信息化系统,现阶段这类系统的数据还难以采集和获取。 4、数据标准缺失:如果上级标准不明确不细化,下级如何开展数据标准梳理工作?下级部门形成了标准,如何得到上级认可?如何与其它地方标准对接? 5、数据管理无序:数据管理工作无序化现象严重,各政府部门重本单位需要轻跨部门统筹要求,存在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困扰政府数据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6、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用统一的数据模型或者数据算法完成。 7、数据多效果少:信息孤岛、数字鸿沟依然严峻,数据价值的普惠化不足;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资源流通不畅,管理能力弱,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 8、科技新落地少:应用领域不广泛、程度不深,尚未体现出数据融合的价值。善政、兴业、惠民的数据应用场景少,体验还处于节点化阶段,只存在于某项服务、某个系统、某个平台,尚未走向全网化。 9、单点强全局弱:数据平台、应用系统建设侧重功能叠加,忽略了能力叠加;硬件过度建设,全局数据智能不足;单极化、断头式服务导致政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足。 需求分析 数据能力提升需求 新冠疫情期间,大数据为疫情防控指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也暴露了若干问题。亟需巩固当前工作成果,同时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支撑能力。 1、数据源头更“广”:政府通过大数据进行决策时需要更广泛的数据来支撑,需拓展数据采集源头和渠道,统筹公安、卫健、民政等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统筹运行感知数据、运营商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等多方数据资源,加快多元数据信息汇集,做到多个来源、一个出口,确保数据权威准确。 2、数据采集更“前”:传统的被动式“等数据来”的采集方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将始于本次疫情期间的小程序、二维码、IVR(智能语音)、微信等数据采集手段标准化、常态化,巩固和提升当前工作成果。通过技术升级提升采集时效性,实现关键数据的点对点、不间断、滚动式动态管理和数据及时更新,形成信息闭环,促进数据更加准确、更具实效。 3、数据交换更“快”:经过本次疫情的实战,对数据交换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非实时模式需要升级为准实时和实时模 式,随着数据源的拓展,尤其是物联网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海量数据的接入,需要更强的数据汇聚能力和大并发处理能力。 4、数据质量更“准”:通过本次疫情的实战考验,对数据的精度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形成常态化、体系化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来确保数据能够作为政府决策的关键要素。通过数据治理全生命周期的处理让数据可信、可用。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建设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在治理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测,发现数据质量问题,评估数据质量,利用数据质量工单,形成数据质量闭环管理,实现对数据的分布和动态变更情况的追踪,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5、数据安全更“稳”:数据安全是关系到群众和企业的切实利益,需要加强安全意识、隐私保护意识,需要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建设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包含数据审计、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数据脱敏(动态、静态)等功能。对数据泄露、误操作、非法访问等异常行为监测预警、日志多维分析、红黑名单管控。通过数据流转溯源监控,优化数据分类分级,跟踪数据来源 , 对数据来源进行溯源跟踪。 6、数据应用更“深”:本次疫情防控是大数据应用的一次实战演练,需要巩固和固化当前工作成果,持续丰富应用场景,积极引入成熟的人工智能服务,加强大数据对于疫情防控、政务服务的牵引作用,同时要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深入合作,积极探索大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大数据价值。形成“汇集一分析—研判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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