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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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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总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生产 经营过程中因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淹溺、灼烫等事故造成的重大事故(Ⅰ级)、较大事故(Ⅱ级)、一般事故(Ⅲ级),以及事故影响限制在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范围内,调动内部力量能够控制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活动。 响应分级 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自 2007 年 6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号,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将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备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曲瓦四级电站装机仅为 1500Kw,员工总数为 3 人,当班员工不超过 2 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发生事故为一般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舟曲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该应急预案主要为解决发生一般事故时的处置方式,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由地方政府按相关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响应分级 根据曲瓦四级水电站事故级别划分,运行性质、特点、规模以及人员构成,按照突发事件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分Ⅰ级、Ⅱ级、Ⅲ级, 具体内容如下: Ⅲ级响应:未发生人员伤亡但造成了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该级别中,由事故发生区域应急力量响应的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Ⅱ级响应):造成人员轻伤,或者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该级别中,由事故发生部门应急力量响应的紧急情况。 Ⅰ级响应:造成 3 人以下重伤,或者 2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该级别中,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应急人员到位,由全部应急力量响应的紧急情况。 本预案所指事故分级及响应分级只针对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3 人以上重伤或人员死亡时,由舟曲县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理, 3 人以上死亡(较大事故)及以上由甘南州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理,当事故超出公司应急能力和有扩大、发展趋势的,立即向舟曲县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衔接《舟曲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由于当班员工仅满足 水电站日常运行需求,应急组织机构仅设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小组, 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1)组成机构 组长:薛七十二成员:薛周平 2)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① 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在发生Ⅰ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指挥。 ② 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预警,协助领导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评估与总结、信息发布与媒体应对等工作。 ③ 负责批准实施和终止紧急状态,发布预案启动和终止命令。 ④ 确定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 ⑤ 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事件、事故情况。 ⑥ 负责组成事件、事故调查小组,对事件、事故进行前期调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⑦ 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 负责执行组长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在发生Ⅰ级生产安全事故时接受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指挥。 ② 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预警,协助领导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评估与总结、信息发布与媒体应对等工作。 ③ 制定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报组长审批。 ④ 协助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各方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等应急资源。 ⑤ 参与事件、事故调查小组,对事件、事故进行前期调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⑥ 落实应急救援经费。 应急救援小组 1)组成机构组长:薛周平 成员:鲁伦先、谢保军 2)职责 (1)组长职责: ①负责日常重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指挥。 ②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预警,协助领导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评估与总结、信息发布与媒体应对等工作。 ③负责批准实施和终止紧急状态,发布预案启动和终止命令。 ④确定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 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状态下各方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等应急资源。 ⑥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事件、事故情况。 ⑦确定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救援和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⑧负责组成事件、事故调查小组,对事件、事故进行前期调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审核。 (2)组员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组长指令,按照应急工作流程及职责,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XXXX : ①负责消防、灭火、抢修等专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物资清单。 ②监督检查应急物资的日常储存与管理,负责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 日常应储备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③负责各类事件及各类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接到事故救援报警后, 迅速调集抢险力量和抢险救援装备赶赴现场。 ④按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侦察、人员搜救、抢险工作。④组织对可能造成扩大灾情或次生事故的故障或事故进行排险和抢修,救援临时性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XXXX :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规定警戒区域(拉警戒带、灯、牌),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②协调安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对车辆、通讯、网络以及食宿等方面的需要。 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 ④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中伤残人员进行工伤确认,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伤补助标准。 ⑤负责事故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资料收集的统计及人员伤亡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员工各种不安定及不稳定因素。联系各保险机构确定事故单位设备及伤亡人员参保的品种、数量,由各保险机构及时核对,核算理赔金额,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信息接收 1)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2)公司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值班室设在电站值班室,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应急值班记录》。 3 24 。 4)应急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时应记录清楚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部门名称、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的名称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基本情况、造成的影响等。 5)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在接到事故信息时立即核实,核实后务必立即向舟曲县水务局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同时上报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事故同时上报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地质灾害同时上报舟曲县自然资源局。 影响较大的事故同时上报甘南州应急办公室。 6)为争取时间,事故信息可先以口头、电话等方式报告,但在事故发生后应填写书面报告,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信息报告 不论是已遂或者未遂事故,事故信息应按程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1)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 (1)内部报告流程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站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外部报告流程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舟曲县水务局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报告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 ③ 已经采取的措施; ④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外部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的时限 (1)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电站站长,电站站长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迅速组织研判,并立即先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舟曲县水务局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动态,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事故情况。 信息研判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未达到应急响应条件的,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下达预警启动命令,并发布预警信息,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信息处置 1)发生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如实向舟曲县水务局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协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其他人员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私自对外传播事故信息。 预警 预警启动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及时组织研判,若预警启动,应及时将事故险情向水电站发出预警通知。 2)依据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预警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Ⅰ级。达到Ⅲ级预警级别,仅向部门区域发出预警。 达到Ⅱ级预警级别,仅向公司内部发出预警。 达到Ⅰ级预警级别,单位负责人要向社会相关单位发出预警,及时向舟曲县水务局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尽早争取社会力量支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预警内容包括事故险情位置、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受损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 4)水电站内部预警信息发布 事故发现人员立即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态的发展及研判结果启动水电站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水电站内部人员进行事故预警信息发布。 社会级预警由舟曲县政府有关部门发布。 5)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使用呼叫、电话、手持式扩音器、信息网络、微信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宣传盲区应当采取专人通知的方式。 响应准备 水电站在接到事故险情预警启动通知后,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后勤和通讯的准备,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对应急资源进行总体调配。 预警解除 1)预警解除的条件是预判相应级别的事故及险情得到彻底消除或得到控制。 2)Ⅲ级、Ⅱ级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预警解除。 3)Ⅰ级预警的解除,由舟曲县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发布。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地方相关部门通知之后宣布预警解除。超过Ⅰ级由舟曲县县级政府宣布预警解除。 响应启动 确定响应级别 根据预警分析研判结果,确定响应级别,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信息上报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将应急救援情况上报舟曲县水务局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上报内容应包括事故情况概况(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具体位置、已采取救援措施)、响应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需要调动的资源及资源要求。 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首先调配内部人力、物力 、财力以及现有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救援;若事故扩大蔓延,超出本站控制能力,应立即向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发出救援请求,请求给予消防灭火专业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应急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资源的调配工作。 信息公开 按照集中、统一、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事故信息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向上级单位汇报。地方政府介入的,服从政府的要求。 应急结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按时向舟曲县水务局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后勤保障 做好受伤害人员及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并为事故应对处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财力保障 财务部门启用公司提取的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的临时购置及应急人员的吃住行。 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在充分考虑技术人员和有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处置方案 发生事故后,依据现场事故类别,现场人员或电站站长按相应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实施救援。 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应急工作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优先 疏散受威胁人群,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防止二次事故造成抢险人员伤亡。 2)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贯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公司所有参与救援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在各自的应急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处置措施 1)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2)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识,封闭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设备、设施、装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立即派出经专门训练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进行救援。 4)根据事故类型立即联系医院做好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安全。 6)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正现场处置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应急支援 1)水电站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抢险救援力量不足、事态扩大或可能危及到社会安全时,由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邻近联防互助单位及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援助。 2)外部救援力量进入现场后,应急指挥的权利移交到外部救援力量手中;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联络和配合外部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工作。 响应终止 应急结束条件 1)人员救援工作已经完成。 2)事故现场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以消除, 主要设施及其辅助系统已处于稳定状态。 3)有害物质的释放已经停止或已经下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已不再对设施和场外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应急结束批准 各类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分析,现场检测评估确无危害和风险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终结, 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后 1)Ⅰ级事故由舟曲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水电站协助调查;Ⅱ级事故由水电站负责组织调查,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协助或参与调查;Ⅲ 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负责组织调查;上级单位也可直接调查下 级单位发生的事故。 2)应急救援小组应保护事故现场,为调查提供依据。同时应将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事实和材料,如事故现场监控资料、值班记录、会议记录等交予应急领导小组。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收集,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水电站对事故发生过程和应急响应做好分析和总结,形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报上级部门。总结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原因、经过、应汲取的主要教训、主要应急响应行动和经验、污染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等。 5)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小组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提出终止应急工作的请示,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6)水电站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7)应急救援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组移交事故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发生事故过程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须向事故调查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事故报告人情况;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后期处置 现场清理 水电站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清理,包括事故现场烧焦的燃烧物、灰尘、瓦砾等垃圾及时运走交专业单位处置,对事故现场清洗消毒并检测卫生指标达到合格,保证道路清洁通畅。 生产秩序恢复 为减少事故带来的生产损失,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在取得舟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同意的情况下,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恢复生产秩序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稳定队伍及员工思想。 二是对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和场所积极修复,尽快使设备设施满足恢复生产秩序的条件; 三是做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医疗救治 对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组一方面根据事故类型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简单施救,减少伤者痛苦、防止伤口感染或伤病加剧。另一方面及时与社会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医院抢救治疗。 善后赔偿 1)水电站应及时(或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电站站长负责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包括保险理赔、受伤人员伤残鉴定、遇难人员补偿、亲属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费用。 3)发生较大事故给周围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或经财产评估机构评估后进行赔偿。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如下: (1)单位内部应急人员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2)舟曲县水务局及有关单位通信详见附件; 2)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1)水电站应急人员通信信息由李晓乐负责及时更新; (2)舟曲县水务局及有关单位通信信息由李晓乐负责定期复核和更新; (3)更新后的通信信息由各负责部门在24小时内向各相关部门传达 ,并由李晓乐更新相应的应急预案附件。 应急队伍保障 1)水电站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成立了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力量满足不了救援要求时,应请求联防互助单位或向舟曲县应急局指挥中心报告,请求救援。 2)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提供专业救援。 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装备包括应急设备、应急材料、抢险车辆配置等,水电站应配置充足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物资应专项配备、单独储存、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同时应明确应急救援设备名称、型号与数量并保持其运转正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详见附件。 1)根据《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中关于应急物资的有关要求,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备必要的物资与装备,并遵循“定点储存、统一标识、分级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 2)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具体储备情况应包括种类、规格、功能、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必要时包含生产、供应、储备单位基本情况。 3)依据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4)事故调查组负责应急事故车辆,保证及时提供车辆。 5)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调配使用。 6)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各部门建立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临时调用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到达。 7)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指定专用地点存放,并做好警示、指示标志。 8)应急物资和装备由专人保管,非应急事故严禁动用。 9)应急事故状态解除后,应立即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检查、维修和补充。 其他保障 经费保障 由公司法人负责在公司在制订年度计划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作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的费用,同时在材料费中预留紧急情况所需资金。 当电站临时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安全生产经费不足或暂时无法支取时,由水电站法人薛七十二立即以专项经费的形式划拨费用,保障水电站临时应急经费。 技术保障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应急救援方面技术资料、技术信息的收集、同类公司事故案例的收集、整理。作为安全学习及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效果的参考资料。应急过程中,水电站站长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医疗保障 水电站配备有急救药箱。发生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也可拨打120急救电话实施急救。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第一时间对伤员根据伤情进行救治,在120急救到来之前,不得停止救治。 治安保障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舟曲县公安部门协助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后勤保障,主要是应急电源、照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车辆保障,以及对应急抢险人员、调查组人员和伤者家属的食宿安排等。 消防保障 水电站配备有消防器材,能够满足消防需求,舟曲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提供救援保障。 外部救援力量保障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度超出水电站自身应急 救援力量,需要外界支援时,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打电话向舟 曲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并请求给予事故应急救援。由县政府或相 关政府部门调派、协调指挥消防队、医院,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补充和细化。 本预案与综合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是《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阐述了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事件风险分析、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明确了应急组织及职责,用于指导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的响应、救援等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水电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第2章节的内容。 3、响应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电站响应启动的程序性。具体见《舟曲县鑫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曲瓦四级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第3.3章节的内容。 4、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原则 人员轻伤处置原则 1.当发生人员轻伤时,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大量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报告。 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医务人员实施各项救护措施。 3.受伤人员在现场经过医务人员处理后,送往医院进一步进行诊治及治疗。 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处理原则 1.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拨打 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报告。 2.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起所有成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组织事故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司汇报,同时根据情况由公司或公司有关领导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3.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地点应选在交通路口,但不能远离事故现场。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4.由水电站运行值长负责组织运行应急组,增加抢险工作协作班完成运行设备的监视、事故涉及系统隔离、异常发生、发展阶段性汇报工作, 负责系统恢复工作。 5.医疗保障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相关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并且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伤员脱离事故区域内的处理 1.伤员如神智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伤员如神智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保持气道通畅,并用5s 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施救,直至医疗机构人员接替治疗。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伤员如果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5.若看、听、试结果,即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 1.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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