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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方案156(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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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代理 目录 第一章 采购方案审查 3 第一节 项目助理自校 3 第二节 项目负责人审核 4 第三节 技术负责人审核 5 第二章 采购文件编制及发放 6 第一节 采购文件的编制要素 6 第二节 采购文件内容重点 7 第三节 内部审核 8 第四节 招标公告的发布 9 第五节 采购文件发售 9 第六节 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10 第七节 标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授标及公示 10 第三章 招标文件质量管理 12 第四章 各类型项目评标办法 20 第一节 勘察设计评标办法 20 第二节 监理评标办法 27 第三节 施工评标办法 36 第四节 货物招标评标办法 47 第五章 评审专家管理 78 第一节 专家资质要求 78 第二节 专家库管理 79 第六章 评审程序 90 第一节 开标过程及程序 90 1.未按要求密封; 91 第二节 评审程序 92 第三节 非招标方式采购评审程序 95 第七章 纪律和现场监督 101 第一节 纪律 101 第二节 现场监督 105 一、监督主体 105 第三节 监督流程 106 第四节 监督内容 108 第五节 监督作用 111 第六节 监督范围 113 第八章 质疑管理 116 第一节 质疑处理工作内容 116 第二节 对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120 第九章 对投诉质疑等问题的处理方案 123 第一节 内控措施 123 第二节 外控措施 136 第三节 质疑投诉相关知识体系 140 第十章 备案管理 145 第十一章 各环节质量管理 146 第一节 报名环节 146 第二节 开标环节 147 第三节 评标环节 149 采购方案审查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成果的科学、完整,我公司实施项目助理对代理工作成果(采购方案)进行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程序。 具体做法如下: 项目助理自校 (一)项目助理是指承担招标代理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助理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二)自校的主要内容: 1.草拟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主要文本文件表述是否严谨、清晰,代理法律法规文件的引用、评审办法的拟订是否合理、准确,是否符合委托单位利益,是否完整、详实表达了工程招标的需要; 2.按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是否能保证代理工作按原定招标方案确定的进度进行;如果逾期,逾期的原因是什么;采取何种方式保证进度;是否需要加派人手或加强配备; 3.各部门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文本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否合理、恰当,是否按部门规定对修改意见做备忘; 4.每一步骤程序进行中,提交委托单位和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出具的资格预审报告、书面报告等是否客观、公正、合理、合法; 6.工程量清单采用的各种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 7.工程量清单格式是不是规范,清单总说明、甲供材及材料暂估价、材料暂定品牌等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 8.项目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报告书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9.对代理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风险因素以及对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10.备案材料的整理实行“谁经办谁整理”的原则。代理事项结束后,项目助理员应及时对该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做到装订整齐,无漏项漏页,目录清晰、齐全,并在封面上签署姓名、日期,报项目负责人复核后送办公室档案室检查、归档。 (三)项目助理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工作流程》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助理员直接负责。 (四)项目助理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项目负责人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成果的质量承担审核责任。 (二)审核的主要内容: 1.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助理详细自校; 2.审核项目助理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3.项目助理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4.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 5.是否完成了招标代理方案规定的全部代理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6.对代理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 (三)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等文本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督促项目助理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项目助理。 (四)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工作流程》审核意见栏 签署审核意见;也可以与项目助理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五)项目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将代理报告书底稿、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技术负责人终审。 技术负责人审核 (一)技术负责人是指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总工。 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招标代理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二)审核的主要内容: 1.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 2.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3.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4.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 5.是否完成了招标代理方案规定的全部代理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6.对代理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等文本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督促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项目负责人。 (四)技术负责人完成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工作流程》审核意见栏签署终审意见;也可以召集项目代理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五)技术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代理报告书底稿、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代理单位负责人签发。 采购文件编制及发放 采购文件的编制要素 1.采购文件编制依据:采购文件编制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助理,下同) 2.采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3.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货物、服务的技术文件(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和商务要求等) 4.采购人其他实质性要求。 5.采购文件编制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采购文件内容重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9.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点; 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6.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以上内容需及时根据最新的规定调整。 内部审核 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只有通过内部审核的采购文件才能交采购人确认。 1.内部审核要点: (1)采购文件的文件形式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采购文件能否准确地表述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包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和数量等)。 (3)采购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要求是否公平、合理。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是否合理。 (5)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是否合理。 (6)开标时间安排是否合理。2.内部审核程序: 分初审和终审。项目负责人要对采购文件中的不合格内容提出纠正要求,执行人可以对审核意见提出异议与审核人进行讨论,必要时请技术负责人共同讨论,形成最终意见后返回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采购文件发售前再次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直到技术负责人认可。 3.外部审核确认: 内部审核后的采购文件和网上抽取的专家的审核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在采购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修改,原则上该修改后的版本应作为最终版本。项目负责人将网上抽取的专家的意见、业主审核确认意见、修改好 的采购文件提交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终审通过的采购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部门审查或备案。 招标公告的发布 经送审的采购文件由技术负责人、行政部、财务部会签采购文件发布意见,项目负责人负责发布事项的办理。 发布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媒体上进行。 招标公告应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6.公告期限;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 1.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采购文件发售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2.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采购文件发售期的规定。 3.发售采购文件应制作发售记录,发售记录应当保密,每位潜在投标人的发售记录应单独填写。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标书售卖发票交付采购文件。 4.项目负责人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后整理汇总购买记录,最迟在 开标前一天同财务部门核对购买记录,并报技术负责人备案。 5.若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只有3-5家),应密切关注投标人情况,以防开标时不足三家),应尽早采取相关措施:如延长标书发售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发通知)、修改采购文件、考虑修改采购方式或其他措施。 6.开标前,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竟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 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项目负责人压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和修改工作。 采购文件标前答疑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完成,但应当注意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修改事项的完成和法律规定有无冲突。 修改采购文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标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授标及公示 1.标前会 为保证顺利进行,根据项目特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开标一日前召开标前会,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召集标前会,技术负责人、部门经理、行政人员参加并作会议记录(特大项目和具特殊情况的项目,总经理参加),会议内容为: (1)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操作人员及服务人员等现场工作人员分工情况; (2)主持稿、递交投标文件登记表、业主代表签到表、监督签到表、采购文件售卖及保证金缴纳汇总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表等现场文件资料的准备情况; (3)开标场地和使用监控等设施、设备、车辆等现场设备的准备情况; (4)落实各部门、各专业人员相互协调、配合; (5)对的评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6)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并负责落实通知以组建评标委员会。 (7)通知采购人开标的时间及地点。2.开标 开标由项目负责人主持; 项目负责人负责安排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唱标和记录工作; 参加开标的人员应执行《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关于礼仪方面的规定充分展示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精神风貌。 3.评标 项目负责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评审工作,收集全部原始评标记录,保证收集文件的完整、真实、合法。 4.定标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的法律规定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便于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并盖章。项目的委托合同约定由我公司确认中标结果的,可按评标委员会的结论直接确认,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5.招标结果公示 确定的中标结果经技术负责人依据全部原始评标记录签字后,项目负责人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和公告,经财务人员确认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若有可能发生流标时,项目负责人应预先向总经理报告,获得批准后才能决定流标。 招标文件质量管理 我公司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预审)文件实行编制、审核、审定三级审查制度,针对不同的文书材料确定不同的审核要点,现针对本项目分述如下: 一、招标公告质量管理 (一)公告发布 1.采购公告范围:政府采购公告包括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询价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废标(终止)公告等。依法采用非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竟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可以不发布谈判公告和询价公告。 2.采购公告发布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公告的发布主体,应对采购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采购公告发布前须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认。各级财政部门不再对采购公告进行具体发布或发布审核管理。 3.采购公告发布要求:采购公告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内容以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予以发布。公告发布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事项。 4.采购公告发布内容: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公告期限;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5.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省政府采 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公告必须在以上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招标公告质量保证措施 招标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人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和资格条件,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标准及方法、获取文件的方式、时间等,对以上事项应结合工程项目规模、标准逐一核对,重点是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对此把握如下几点: 1.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依据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资质等级; 2.投标人合格条件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详细表述;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项目,应当对其条件明确阐述; 4.要注意把握相关法规规定,不得出现设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违反法规规定情况,不得通过合格投标人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企业因违法、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限制或者禁止投标资格的,应当明确表述不得允许参加投标。 5.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6.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招标文件质量管理 (一)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 1.招标代理人员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审定职责 (1)由公司选派技术过硬,业务全面的专职工程师,会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编制、审核、审定责任人; (2)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编制、审核、审定工作; (3)对有争议的事项,由公司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商讨确定。2.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责任人须对招标文件全部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或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采购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量清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其他项目提倡采用) (6)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资格审查资料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不列资格审查材料格式,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内容一致。 3.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要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编制的核心是采购供应商须知和评标办法 (1)采购供应商须知 采购供应商须知应当告知潜在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和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包括总则、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澄清及修改)、投标文件要求(组成、报价、有效期、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投标方案、文件编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和监督、其他内容以及相关附表。采购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应当详细阐述不得简化,相关内容应当在前附表中作简单的概述, 有关实质性条款内容应当明确表述。附表中已经表述清楚的,须知中可以表述“见前附表”,前附表表述不清或者未表述的,须知中必须明确表述。 (2)评标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对于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法中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的审查。评标办法编制、审查应把握以下原则: 1)投标价的评定计分,评标标底的确定要科学、合理。 2)采购人设有标底的,评标时不得作为直接废标的依据。 3)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评标标底的确定和投标报价的计分方法的标准要详细表述清晰,其计算结果只能是一个。 4)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的,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不计入评标标底的计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进行比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责任追究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责任人在审查招标文件时,因故意或者过失发生下列问题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1)招标文件有明显违法问题,审查责任人未发现并纠正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编制、审查责任人在公司办公联席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停止代理工作1个月。 (2)招标文件有明显违法问题,审查责任人未发现并纠正的,造成采购供应商投诉、中标无效等严重后果的,责令审查责任人在公司办公联席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停止代理工作3个月。 (3)对屡次发生以上问题的,取消代理人员在本公司从业资格。 (二)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措施 1.招标代理人员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审定职责(1)由公司选派技术过硬,业务全面的专职工程师,会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编制、审核、审定责任人; (2)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编制、审核、审定工作; (3)对有争议的事项,由公司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商讨确定。2.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责任人须对招标文件全部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或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其他项目提倡采用) (6)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资格审查资料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不列资格审查材料格式,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内容一致。 3.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要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编制的核心是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 (1)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应当告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和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包括总则、招标文件要求(组成、澄清及修改)、投标文件要求(组成、报价、有效期、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投标方案、文件编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和监督、其他内容以及相关附表。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应当详细阐述不得简化,相关内容应当在前附表中作简单的概述,有关实质性条款内容应当明确表述。附表中已经表述清楚的,须知中可以表述“见前附表”,前附表表述不清或者未表述的,须知中必须明确表述。 (2)评标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对于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分法中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的审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评标办法编制、审查应把握以下原则: 1)投标价的评定计分,评标标底的确定要科学、合理。 2)招标人设有标底的,评标时不得作为直接废标的依据。 3)招标人不设标底的,投标人多于5家的,评标标底应当采用以下方法计算,择一选用: ①将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 ②将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投标竟争率的乘积的数值作为评标标底。 4)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评标标底的确定和投标报价的计分方法的标准要详细表述清晰,其计算结果只能是一个。 5)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不计入评标标底的计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进行比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设定最高限价的,备案审查时要求招标人将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如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其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 最高限价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编制,并由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7)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中应当包含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的评定标准和办法。 8)综合评估法以评分方式进行评标的,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分值应当按照工程类别重要或一般工程进行划分。技术部分的分值权重70%~40%;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为30%~60%。 9)采用综合评定法对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部分的评定分控制加分点和加分范围,一般项目加分范围应当控制在3分以内;对规模较大有特殊性能要求的复杂项目,应当控制在6分以内。 10)综合打分评标的,对投标企业获得的各种评比奖项、企业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律不得额外计分。 1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加分条件(《范本》中其他因素):获得国家鲁班奖、省龙江杯、省文明工地及10项新技术示范工程;面向全国招标的 工程,对项目经理的计分只计算鲁班奖。 4.责任追究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责任人在审查招标文件时,因故意或者过失发生下列问题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1)招标文件有明显违法问题,审查责任人未发现并纠正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编制、审查责任人在公司办公联席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停止代理工作1个月。 (2)招标文件有明显违法问题,审查责任人未发现并纠正的,造成投标人投诉、中标无效等严重后果的,责令审查责任人在公司办公联席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停止代理工作3个月。 (3)对屡次发生以上问题的,取消代理人员在本公司从业资格。 各类型项目评标办法 勘察设计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备注 一 资格审查(以投标文 件内的扫描件为准) 1 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证企 相符且有效; 原件扫 描件或 加盖电 子印章 的复印 件扫描 件 2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具备水 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 以上资质(含乙级) 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 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 (含乙级) 原件扫 描件或 加盖电 子印章 的复印 件扫描 件 3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原件扫 描件或 加盖电 子印章 的复印 件扫描 件 4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必须具备水利专业高 级或以上(含高级) 职称 原件扫 描件或 加盖电 子印章 的复印 件扫描 件 5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 原件扫 描件或 加盖电 子印章 的复印 件扫描 件 二 响应性审查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格式、内容 填写齐全,字迹和各 种证件(扫描件或复 印件)清晰可辨 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 权书 3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了合格的投标担保 三 技术及商务评分 序 号 评分因 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扣分 原因 1 对项目 及任务 10 包括项目的特征、技术指标与 环境条件,工程任务及规模、 的 理 解、技 术建议 工程等级及勘测设计标准,影 响本项目的关键和敏感因素, 技术建议等。对各项工作理解 充分、 述清晰,技术建议可 行为10 8分;理解一般、表述 较好, ~ 技术建议较合理、较可 行为8 4分;理解不足、表 较含糊,技术建议较差为4 0 分。 2 勘测设 计方案 的质量 水平 20 (1)总体思路及关键性技术问 题的处理措施,20分。包括总 体思路,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处 理措施和方法等。思路清 、 科学、明确,措施合理为20 15 分;思路较清晰、较 学、较 明确,措施较合理为15 10分; 思路欠清晰、欠科学、 ~ 欠明确, 措施欠合理为10 0分。 20 (2)勘测设 方案合理性,完 全合 为20 15分 。基 合理 为15 10分;欠合理为10 0分。 10 (3)文字表述能力,10分。 包括方案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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