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咨询服务投标方案
目录
第一章 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10
第一节 项目背景
10
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定义及范围
10
二、
新常态下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12
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前景
15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其现状
18
五、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
20
六、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2
七、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及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4
第二节 项目需求分析
30
一、项目概况
30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30
三、服务要求
32
四、其他要求
33
第二章 项目整体服务设想及策划
36
第一节 整体服务设想
36
一、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部署
36
二、安全生产检查服务计划
43
三、实施组织管理
47
四、工作措施
47
五、安全生产事故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47
第二节 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策划方案
50
一、
三年安全发展总目标
50
二、
三年安全发展规划
50
三、XXXX年度各分项开展策划
53
第三节 项目服务进度控制
55
一、服务进度概述
55
二、实施前进度控制
55
三、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
56
四、实施后进度控制
57
第四节 安全生产培训承诺
59
第三章 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61
第一节 项目管理机构
61
一、组织机构建立
61
二、组织机构要求
62
三、项目组织架构
63
四、人员岗位职责
64
第二节 项目人员配备
70
一、人员配备原则
70
二、
人员
配备表格汇总
72
第三节 人员管理
78
一、
职责描述
78
二、
管理要求
79
三、
人员配备
81
第四章 项目物资装备
84
第一节 设施设备装备计划
84
一、培训场地
84
二、设备配备表
84
第二节
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
87
第三节
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管理
90
一、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范围
90
二
、多媒体设备的管理职责
90
三
、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93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实施方案
96
第一节 安全生产检查
96
一、安全生产检查概念及目的
96
二
、安全检查类型
97
三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97
四
、检查频次规定
98
五
、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100
六
、检查要求
101
七
、检查用表
102
八
、检查结果处置
102
第二节 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要点
103
一、
企业检查的主要共同点
103
二、公众经营场所企业
104
三、小型工业企业
104
四、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104
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106
六、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106
七、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08
八、加油站企业
110
九、冷库、氨制冷企业
110
十、非煤矿山企业
111
第三节 企业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内容和方法
112
一、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的重点
112
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重点
119
第四节 液氨储存、使用中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143
一、制冷和贮氨系统
143
二、氨瓶的操作和管理
144
三、基本应急装备
144
第六章
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服务方案
146
第一节 隐患检查服务计划
146
一、
项目服务方式
146
二、
服务期限与频次
146
三、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及管理制度
146
第二节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50
一、
目的
150
二、
范围
150
三、
定义
150
四、
相关文件
151
五、
工作程序
151
六、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52
七、
排查范围与方法
153
八、
隐患治理
155
九、
对隐患治理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157
十、
统计分析报告
158
十一、
预测预警
164
第三节 危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64
一、排查目的
164
二、排查标准
165
三、排查范围
165
四、排查时间
165
五、排查组名单
166
六、检查计划
166
七、排查方法
167
八、其他要求
168
第四节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处理管理措施
261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261
二、事故等级划分
261
三、事故报告
262
四、事故的救援
263
五、事故调查处理
264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265
七、处罚
265
八、事故调查
266
九、事故统计
266
十、事故分析
267
第五节
工作人员保密管理方案
268
一、
人员保密管理总则
268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68
三、
保密措施
270
四、
职责与处罚
271
第七章 安全生产检查咨询管理制度
272
第一节 人员管理制度
272
一、安全生产检查咨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272
二、安全隐患排查部门管理制度
272
三
、奖惩制度
275
四
、考勤制度
277
五
、请销假制度
278
六
、人员社保购买制度
278
第二节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81
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81
二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83
三
、安全帽佩戴规定
284
第三节 档案管理制度
285
一、安全生产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85
二
、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287
三
、档案的整理
289
四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290
五
、档案的利用
291
第四节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295
一、
投诉流程
295
二、
满意度调查制度
299
第八章 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301
第一节 工作质量管理原则及控制方法
301
一、控制因素
301
二、控制阶段
302
三、控制的方法
302
第二节 质量方针与目标
302
一、
质量方针
302
二、
质量目标
303
三、
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措施
303
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咨询保障体系
304
一、目的
304
二、技术服务范围
304
三、组织机构
305
第
四
节
检查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305
一、环境条件保证
305
二、仪器设备保证
306
三、
检查
人员技术素质保证
306
四、
检查
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307
五、质量事故处理
307
第五节 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及控制措施
307
一、
风险识别
308
二、
风险分析
308
三、
风险应对
308
四、
风险监控
309
第九章 项目后续服务方案
310
第一节 服务承诺
310
一、
工期承诺
310
二、
质量承诺
310
三、
验收服务咨询承诺
311
四、本地化服务承诺
311
第二节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建议
312
第三节 成果报告
313
一、
检查
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313
二、技术
检查
评价报告初审
314
三、技术
检查
报告终审
314
四、资料的管理
314
第十章 应急预案
316
第一节 检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16
一、总则
316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17
三、重大危险源,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318
四
、
事故现场保护和报告
320
第二节 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320
一、应急措施
320
二、预防措施
322
第三节 火灾应急预案
324
一、应急措施
325
二、预防措施
326
第四节 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327
一、总则
327
二、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327
三、职责与义务
328
四、应急处理和响应工作程序
328
五、应急救援措施
329
六、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332
第一章 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第一节 项目背景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无论是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企业的建立以及运营,还是国家基础信息建设等各个领域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现如今“万物互联”的理念已经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与支持,相应的信息交流广度、深度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考虑新常态下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安全生产托管是指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为委托XX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咨询管理服务或其他形式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向企业提出安全检查反馈意见、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持续改善。
(二)目的
为企业提供全力的安全技术服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决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提供相关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等,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促进企业的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从而达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的目的。通过托管,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安全生产成本、降低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风险,使有限的安全生产投入获得最大的安全效益。
(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范围
1.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高危、非高危行业的企业。
2.
标准化已达标,需进行持续管理的企业。
3.
没有形成科学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虽然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观上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但缺乏相应的业务知识,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实际生产中并不能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碰到一些安全技术问题时,不知如何解决,安全工作处于想管又不知道如何管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的企业。
(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方式
1.
短期服务:服务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可以使企业初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得企业安全情况有所改善、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得到提高。
2.
长期服务:服务期限在一年及以上,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将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将安全生产文化理念植根到每个员工的心中,从“要我安全”转化成“我要安全”,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
新常态下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一)
安全咨询服务业的由来
自从2002年我国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我国开始产生专门的安全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国家的法律和监管的顶层设计中开始出现了对安全方面的咨询,因此从事该行业的单位逐渐被列入了政府行政许可层面,该行业也被设立了资质法定条件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国获得政府许可的安全资质的单位超过1500家,从事该行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的人数远远超过25万人。但是由于安全咨询服务业针对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不同的专业要求,所以该行业方面的人才资源相对较少,再加上我国的网信体系近几年才开始逐步完善,所以网信体系方面的安全咨询服务业人才数量更加稀少,大大阻碍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推动网信行业安全咨询服务业体系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二)
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近17年以来安全咨询服务业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安全咨询服务业起步晚,再加上受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发展现状的影响,导致了安全咨询服务业规模较小、资金盈利少、服务机构薄弱等一系列问题。网信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很大不同,网络安全的保障性和其他行业相比相对较低,如果同行之间出现恶性的商业竞争不仅会给企业的体系造成重大伤害,还会威胁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除此之外企业领导的思想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网信行业安全咨询服务业发展,现如今网络信息技术足够发达,企业主能从中得到大量的信息,与此同时一些危险、有误的信息也开始涌入企业领导的视野,再加上更多的企业工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咨询服务逐渐了解,对安全咨询服务行业的需求越高。
(三)
新常态下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对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采取鼓励扶持的态度,到现在为止我国政府已经将保障国家安全运行的37部委的职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以保障安全责任的准确落实。安全咨询服务业在新常态下政府直接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是行业最大市场新增长点,经过粗略的统计计算我国财政安全专业技术采购市场价值超过15000亿。由此可见安全咨询服务业面临着新常态下的发展机遇,该行业要抓住机会扩大市场,引导各级部门采用专业的安全技术服务。
(四)
安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策略
1.
凸显专业技术服务优势
优质的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新常态下客户对安全咨询服务专业的技术要求,根据每个客户的要求完善行业服务,体现该专业服务带来的优势。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近期发表了关于中国网信领域的演讲,演讲表示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结合,发展国产的自主软件,现如今5G技术开始出现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未来随着5G的发展,网络的宽带还会不断提高,互联网作为视频信息传输的通道,将会向着高清晰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网络安全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安全咨询服务专业必须提高相应的专业能力,防止网络攻击等
。
2.
培养责任诚信系统观念
责任诚信是建立一个企业的基础,想要得到客户的信赖和支持首先就要拥有诚信的品质。无论是对大客户还是小客户都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按照专业的技术流程,严格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只有如此才能推动着安全咨询服务业向着更加先进的方向推进。
3.
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安全挑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根据网络趋势的发展方向,接下来网络安全行业将向着其他方面发展。一方面,目前勒索攻击成为网络攻击的一种新常态,相关的勒索软件的技术将会逐渐超越个人勒索、网络破坏、组织破坏等,甚至有可能引发网络犯罪商业模式的新变种,对此网信行业安全咨询服务业可以提前进行研究,设计出相应的风险管控体系,尽量做到提前预防。另一方面,目前机器通过学习已经可以处理大量的数据,并根据相关的程序执行操作来检测和纠正已知的漏洞,很多网络黑客利用这一特点为他们的攻击提供技术支持,从防御反应中学习,从而破坏检测模型。对此有不少安全投资人认为,人工智能将是下一代安全解决方案的核心。安全咨询服务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护措施。既能提高防御的安全性,还能节省时间,带来更大的效益。
4.
培养网络空间安全人才
在新常态下,利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契机,培养网络空间安全人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能力。事实证明以提升网络安全实战能力为目标的攻防演练比赛和网络安全专业逐渐发展成为行业热点。据粗略统计2018年全国各类不同规模的攻防演练超过150场,各类网络安全攻防比赛的总数将近250场,参与比赛的人数超过60000。因此,相关安全咨询服务业的有关部门应该抓紧时间调整网络安全演练方式、演练范围、提高演练效率,培
养更多的网络空间安全人才。
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前景
在我国极力推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特殊国情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天生就扮演着分担责任的“挡箭牌”的重要角色。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很广,当前是以安全评价为主要业务。但是,随着我国安全生产中介市场的繁荣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使得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成了企业的负担。目前,以安全评价为例,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安全评价质量不高;靠“关系”和价格争抢市场;安全评价机构缺乏独立性;社会声誉很差等。
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真正地起决定性的原因在于目前所推行的评价体系。首先,现在的安全评价基本上就是按照“模板”结合法规和规范来检查每个被评对象是否符合标准,缺少针对具体问题的系统风险分析和评价。只有“框架”,没有灵魂,科技含量很低,很难得出科学、具体、有价值的结论。使原本技术性很强的安全评价工作变成了简单的重复劳动。当然,这样的观点或许有些偏激,但是绝非空穴来风。因为如果评价工作仅仅比照国家相关标准而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则评价水平太低,谁都可以一试身手,技术含量低,自然会产生低效益-低成本的恶性循环;二是标准本身不可能包罗万象,考虑所有情况,自然会有与实际不符之处,仅仅简单照搬,甚至连基本的安全也未必能够保证。其次,我国现行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国家强制性行为,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还不是企业的自觉行为。
企业为了获得政府的经营许可权,不得不接受被动评价。第三,评价质量也很难让企业满意。有很多企业专业人员所做的安全评价效果远远好于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如果企业认为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很有价值的,能极大地保障和促进企业的发展,我相信即使没有法律的强制要求,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会
主动地要求
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毕竟企业的天性还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事实上,我国现有的安全评价机构鲜有自己的研发队伍,就已经为以后的衰败埋下了伏笔。
要使安全评价工作真正的发展,必须解决上面论述的制约其发展的内在原因。一旦做到了这点,安全评价市场就会实现市场化,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供需关系而不食像现在这样靠关系、价格和强制来调节市场,走出恶性循环的悲惨结局。这样,中介机构就会主动提高服务质量,靠品牌、技术优势来维持生存,获得发展。
对于现行的评价体系,走出恶性轨道已经势在必行。从企业或机构的发展来说,中介机构和有关的科研单位应该及早意识到安全评价的趋势,目前的安全评价只能是越走路越窄。
真正地做到
未雨绸缪才会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可悲的是,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中介机构不知道或者根本就不想如何去改变。在抱有一丝希望的同时,我们还是希望那些有眼光的少数机构及早行动,抢占未来市场,“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嘛。最后,建议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收集整理行业信息,数据,为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虽然目前存在的问题很多,还没有达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终将成为安全生产的服务主体,发展前景是广阔的,也是美好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趋势:
1.服务范围会越来越广,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随着安全科学本身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所面临和关注的安全问题会越来越多,中介机构很快就会进入
其他
领域,如产品的设计、开发、实验等,一些企业会把更多的安全管理等工作转交给“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机构。社会分工的细化,也会使这些机构的技术水平大大提高。
2.多功能化。中介机构之间的联合和兼并会改变目前这些机构的功能单一化趋势。如,安全和保险等行业的衔接,会产生既开展安全评价有能开展保险公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降低成本,很符合未来的趋势。
3.对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精。由于中介行业本身专业性的特点,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需求的逐渐提高,加之对外开放的深入,当国外中介机构进入时,对人才的要求会更高,人才将会成为争夺的焦点。这样,只懂得按照规范、标准来发现解决问题早晚会被淘汰的。只有既精通某个行业的专业技术、又具有系统理念的人才才能永远立足。
总之,安全生产中介的发展是依赖于多方面因素的,但是,我们作为安全专业人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
必需的
。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其现状
(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其特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它产生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是指由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的委托,依法有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监测、检验和咨询服务等专门业务的技术服务活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具有以下特征:
1.独立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它具有法定的资质,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有关中介服务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服务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是一种服务性工作,它是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的委托、聘请承担某一项或者多项技术服务业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只在委托或者聘请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对其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果负责。
3.客观性。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完成服务工作。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承担业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带有任何私利和偏见,不得提供违反客观规律、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4.有偿性。从事有关安全生产的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和咨询服务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必然要收取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有偿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有权与委托人协商并收费。但是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非法收费和谋取不正当得利。
5.专业性。安全生产涉及许多非常复杂的科学技术和专门业务领域,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熟悉专业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的服务。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现状。最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的是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这种制度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分工逐步专业化的要求相适应的。中介服务作为第三产业中新兴的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服务业,在企业与政府之间架起了一条畅通的桥梁。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建立了分工细致、组织健全、机制灵活、服务全面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大批具有专业资格的安全专门人才从事中介服务。这些中介组织和专业人员成为完善安全技术装备、改进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向社会提供完善、高效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近年来,我国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中介组织和专业人员也有一定规模的发展。广东、深圳、福建等省市先后成立了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安全主任等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国
其他
地方也有一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这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多数是从原来隶属于某些政府部门分离出来或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他们已经并且正在脱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旧体制,逐步向完全的市场化、专业化方向转变。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多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仍然程度不同地负有一定的行政职能或者带有行政色彩,并没有完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但是他们毕竟已经走向社会并将逐步社会化、市场化。这个方向是不可逆转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发展前景和空间是非常远大的。
五、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对建立、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肯定,并且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形式第一次明确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中介服务人员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这就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机制和途径。
(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法律的上述规定,第一次确立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即他们可以合法地从事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受法律保护。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和主要业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开办、建设、生产、经营和政府监管的全过程。
1.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从其开办到进行生产经营的许多环节,都需要中介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艺、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都涉及有关的中介服务业务,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资质和主要业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这是确定其合法性的基本条件。目前有一些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具备法定条件从事非法服务,比较混乱。这些非法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具备合法资格,其所从事的一切业务均为非法,出具的所有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报告、证书和检测、检验结果均无法律效力。只有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国家授权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登记并获得批准的,方可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务很多,其中主要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的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的检测检验以及咨询服务等等。随着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今后安全中介服务将更多地进入安全技术装备的科研、开发、设计、实验、使用推广,安全人员教育培训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等众多领域。
六、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其权利和义务对等、义务和责任一致。
(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
1.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侵犯和追究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预、剥夺、阻碍其合法活动的权利;
2.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业务;
3.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4.有权拒绝从事非法或者服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5.有依法收取中介服务报酬和费用的权利。
(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义务。
1.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资质;
2.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按照执业准则,从事合法的、真实的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欺诈和虚假的服务;
3.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委
安全生产检查咨询服务投标方案(333页)(2024年修订版).docx